留学预科班网了解到全省高考于6月7、8日统一组织进行;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之后、6月28日12∶00前填报,其中提前批志愿在6月24日17∶00以前填报;预计6月25日能查到高考成绩……记者昨日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四川省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正式出炉。
考试:
6月7、8日统一考试
外语口试6月9、10日进行
留学预科班网获悉全省高考于6月7、8日统一组织进行。各科考试时间安排为6月7日9∶0011∶30考语文,15∶0017∶00考数学,6月8日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15∶0017∶00考外语。凡拟报考外语院校、系(科)、专业(含科技外语)的考生,除笔试外,还须参加口试。口试工作安排在6月9、10日,由县(市、区)招办组织进行。参加口试的考生应按县(市、区)招办的规定报名。藏文、彝文的加试工作由县(市、区)招办组织进行,时间安排在6月9日上午9∶00-10∶00。根据我省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规定,考试前所有考生须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所有考试工作人员须签订《诚信施考承诺书》。
报考军队(武警)院校和招收国防生院校的考生,须参加由各市州招委、军分区统一组织的面试和军检;报考公安院校的考生,须参加由省公安厅统一组织的公安面试和体能测试。报考直招士官试点院校的考生,须参加由省军区统一组织的面试和军检;军检、面试和体能测试工作均安排在通知高考成绩以后进行,具体办法和时间另行公布。
报考北京电子技术学院的考生,须参加由招生学校组织的面试。面试的具体办法由招生学校确定、公布。中国政法大学、西南政法大学、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学院、西北政法学院的侦查学、治安学、边防管理和刑事科学技术专业,以及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各专业招生的面试要求,由学校确定并公布。
除上述所列学校和专业外的在川招生院校,若其今年在“招生专业及名额介绍”或《招生章程》中有面试要求的,拟报考生应按学校要求自行参加学校的面试。面试合格考生名单由学校在录取前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志愿:
普通高考志愿
6月28日12∶00前填报
我省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安排在通知考生成绩之后、6月28日12∶00前填报,其中提前批志愿在6月24日17∶00以前填报。2012年高考志愿(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志愿)设置也与往年一样,提前批设置一个本科第一志愿、两个平行的本科第二志愿,一个专科第一志愿、一个专科第二志愿和一个预科志愿;本科第一批设置五个平行的第一志愿(按从前至后的自然顺序分别赋代号A、B、C、D、E,征集志愿为后续志愿),两个平行的预科志愿;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均设置一个第一志愿、四个平行的第二志愿和第一、第二预科志愿;本科第二批和专科第一批各设置三个平行的藏文加试、彝文加试志愿。每个学校志愿(除预科志愿)内设置六个专业志愿和一个专业调配志愿。
我省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不含艺术、体育类专业)依旧是按照分六个批次录取,分别是:提前批、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共六个批次。
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以下简称扶贫定向)本科计划在提前批结束后、本科一批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高职计划在本科批次结束后、高职批次开始前进行投档录取。报考除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以外的港澳院校的考生,直接登录港澳各院校进行网上填报。
成绩:
预计6月25日
能查到高考成绩
今年是我省普通高考实行网上阅卷的第二年,普通高考(不含藏、彝文一类模式高考和藏文、彝文加试)、职教师资班和高职班对口招生单独考试各科评卷工作均实行网上评卷方式。评卷工作结束后,考生成绩由招生考试机构逐级通知到考生本人,不公布。
预计考生6月25日左右能查到成绩。对成绩有疑问需查分的考生,于6月25日12∶00前到县(市、区)招办登记。
录取:
在川招生均实行
异地远程网上录取
我省今年高考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录取工作。省招考委根据考生的考试成绩与在川招生计划,分别确定本科第一批、本科第二批、本科第三批、专科第一批和专科第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招考委组织各高等学校进行。在川招生的普通高校各类别各层次招生,均实行异地远程网上录取。
高校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身体状况符合相关专业培养要求、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调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高等学校负责对未被录取考生的解释。学校对省教育考试院提请复议而坚持退档的,应按我省“复议书”的要求,写明退档原因,并传真备查。
自主招生、艺术特长生等特殊类型招生的录取办法另文规定。
征集志愿:
录取期间考生
应保持电话畅通
我省对每个批次未完成计划采取公开征集符合条件未录取考生志愿的办法。征集志愿均设置为平行志愿,其投档时间安排在此前填报的本批次本(专)科(定向)、预科志愿投档结束之后。征集志愿后若仍有极少数学校完不成计划,经省招考委研究,若确须降分的,可在批线下适当降分。
在录取期间,考生应保持报名时所留电话的畅通。
单招港校:
香港10所单招院校
7月4日前结束录取
除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外的香港10所单招院校应于7月4日前结束录取工作。凡被香港10所单招院校录取并经本人确认就读的考生,不再参加内地普通高等学校的统一录取。澳门5所招生院校依据考生的高考成绩及本校的相关要求录取新生。
提醒:
已录取的考生
不得退档或换录
高等学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册填写考生录取通知书,加盖本校校章,并负责将考生录取通知书连同有关入学报到须知、资助政策办法等相关材料(民办高等学校还须附加有关我省教育考试院出具的《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一并直接寄送被录取考生。
考生凭录取通知书可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并按高等学校规定的时间及有关要求,办理报到等手续。不能按时报到的已录取考生,应向高等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同意方可延期报到。高等学校根据经省教育考试院核准的本校录取新生名单、已录取考生所持录取通知书,按有关规定及要求为新生办理入学等相关手续。对未经高等学校同意逾期不报到的考生,视为自行放弃入学资格。
高等学校应严格依据省教育考试院提供的考生电子档案录取新生,未经省教育考试院投档,或未将拟录取的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均属擅自招生,其录取无效。已录取的考生不得退档或换录。对属于考生个人信息及有关录取过程中需要保密的工作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