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统一报名时间为2008年12月1日—2日,逾期不予补报。凡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报名条件且具备一定美术专业知识和技能的考生均可报考。所有报考省内和省外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均须办理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报名手续。其中,应届高中毕业生凭身份证、会考证、户口簿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应届高中毕业生必须与会考考籍库名单一致;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职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应届毕业生凭身份证、入学新生录取名册,在毕业学校所在县(市、区)报名;往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户口簿、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同等学力者凭身份证、户口簿、同等学力证明(由市招办审核),在户口所在县(市、区)招生办公室报名。外省考生不得在我省报考。
省招考院指出,教育部明确的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享受同等政策的院校,其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我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省外其他二本以上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校考的,必须经我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批准;所有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和省内其它二本以上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在鲁招生的美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均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考试。
特别提醒的是,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前者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学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同一学校同一专业不可既用校考成绩又用省统考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