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前不久公布的2010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规定,今年艺术类招生对本科考生的文化课要求提高。今年规定报考本科的艺术类考生高考成绩不低于本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而去年划定的分数线比例为60%。
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的录取工作实行“学校负责”的录取体制。独立设置的
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上述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业及其他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考生,其文化考试成绩必须达到北京市划定的相应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
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不低于北京市确定的第二批次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艺术类高职(专科)、高职单考单招艺术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一般不低于相应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70%。
统考艺术类本科层次录取时按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和综合(文/理)四科总分投档。统考艺术类高职(专科)层次录取实行高会统招方式,录取时在考生会考成绩符合学校要求的科目及等级基础上,按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投档。单考单招艺术类录取时按考生的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分投档。
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都要参加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专业课考试分为北京市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和招生学校组织的校考两种形式。取得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还要参加高考。
填报志愿时,选报艺术类本科院校应填报在“提前录取院校”志愿栏目内,选报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应填报在“提前专科”志愿栏目内,选报艺术类单考单招院校(专业)应填报在“单考单招”志愿栏目内。填报艺术类本科志愿的考生,可以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他批次院校的非艺术类专业。但当普通文(理)科专业与艺术专业录取时间发生冲突时,以艺术专业录取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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