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我国恢复高考制度30周年。高考已深入人心,成为我国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使广大考生、家长和社会各界进一步了解2007年教育部和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相关情况和政策,本网邀请辽宁省招考办副主任于涛同志就今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流程做如下解答,供考生和家长参考。
27.问: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和沈阳工业大学三所院校如何录取?
答:为保证辽宁工程技术大学、沈阳农业大学和沈阳工业大学三所省属高校生源质量,我省录取时将三所省属高校录取批次安排在普通类第一批B段,录取时执行第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第一志愿一次性投档。
28.问:分市招生计划如何报考?
答:分市招生计划是普通高等学校根据我省某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该市培养所需人才所做的招生计划。分市招生计划的生源只限于特定的地区(我省在2007年招生计划中有明确的说明)。
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一定要注意看自己所报专业是否属于分市招生计划。如果是分市招生计划,要看自己是否是生源地考生。
29.问:今年艺术类院校(专业)招生跟往年相比有什么变化?
答:根据教育部出台的《2007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今年高考艺术类招生将主要有六方面变化:
第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其余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应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编制艺术类招生来源计划的高校可预留不超过本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总计划15%的招生计划,在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调剂使用。
第二、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考生所报考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考生须参加省统考。
第三、凡生源所在地省统考涉及到的专业,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及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均应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他本科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省统考成绩,也可在省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省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
第四、校考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生院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
第五、数学成绩要计入总分。所有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统考数学成绩全部计入其文化考试成绩总分。
第六、取消艺术院校保送生。停止中等艺术学校(附中)推荐免试生工作。以往部分高校可招免试生的政策不再执行。
30.问:艺术特长生报考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艺术特长生是符合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具有音乐、舞蹈、戏剧、书画等艺术特长的并经试点招生院校测试合格的考生。
2007年教育部规定清华大学、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等53所普通高等学校面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招收艺术特长生试点工作,其他普通高等学校暂不参加试点。
招生试点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招生试点高校成立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测试程序,按照有关规定编制本校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并向社会公布。
招生试点高校将经测试合格或确认的入选考生名单报送省招考办备案并公示。省招考办于3月底前将各招生试点高校报送的入选考生名单整理汇总后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备案,教育部将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对入选考生进行集中公示。
对经省招考办核准备案及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艺术特长生入选考生,有关省招考办根据考生志愿在招生试点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以内(但不低于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决定是否录取。对艺术水平特别突出、文化考试成绩低于招生试点学校调档分数线下20分但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报考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招生试点学校可向省招考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予以录取。
未经省招考办备案、公示及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不能按艺术特长生有关投档政策投档,招生试点学校亦不得按艺术特长生的有关政策录取。
31.问:报考招收高水平运动员高校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方可报名:
(一)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二)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
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统考招生办法:
(一)招生学校根据本校高水平运动队项目建设需要,组成专家评审委员会制定测试标准和选拔办法,对符合本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条件的考生进行体育专项测试。测试项目、时间、地点、选拔人数、选拔程序、录取办法等内容须通过招生简章向社会公布。考生报名时须提供其运动员等级证书原件,招生学校要认真核查,并留存证书复印件备查。学校所在地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要对本地区有关招生学校的测试工作进行监督。
招生学校在2007年4月15日前将体育专项测试合格考生信息按照规定格式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和教育部备案。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要将合格考生信息以适当方式进行公示,教育部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为:www.chsi.com.cn)对各招生学校测试合格的考生名单进行集中公示。
(二)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必须在户口所在地报名并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
(三)本科院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的人数控制在国家核定的本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高职(专科)院校的招生人数控制在本校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总数的1%以内。
(四)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有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志愿向有关测试学校提供档案,由招生学校决定是否录取。
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执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高职录取控制分数线。
少数体育专项测试成绩特别突出,确有培养前途的考生,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0%的,由招生学校提出申请,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录取,该类考生的录取人数不得超过本校录取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30%。
(五)未经教育部集中公示的考生,各有关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不得投档,学校亦不得录取。
未达到国家相应标准或不具备培养前途的考生,招生学校一律不得按高水平运动员招生办法录取。
单考招生办法:
(一)经本人申请并获得一级运动员、运动健将、国际健将及武术武英级(或以上)称号之一的考生可参加招生学校对其进行的文化课单独考试。
(二)招生学校组织单独考试的考试科目不得少于三门,语文、数学、外语为必考科目。考核标准不得低于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考试的要求。
(三)高校通过单独考试招收的一级运动员的人数不得超过本校招收高水平运动员人数的20%。
(四)招生学校应从文化课单考及体育测试成绩合格的考生中确认能够完成专业培养教学任务的考生名单。6月25日之前将拟录取考生名单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并办理录取手续。
32.问:报考普通高校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应注意什么问题?
答:普通高校部分外语专业单独招生俗称小语种招生。教育部规定,2007年北京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北京语言大学、中国传媒大学、外交学院、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大连外国语学院、黑龙江大学、复旦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山东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四川外语学院和西安外国语学院等18所高校部分外语专业(非英语专业)实行自行组织命题和单独考试在全国统考前提前录取的办法,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小语种招生安排在普通类提前本科招生。上述19所高校小语种招生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
考生被录取后,不得再报其他高校,新生入学后也不得转入其他专业。
33.问:军队(武警)院校报考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根据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军队(武警)院校只招收军检、面试和政审合格的二十周岁(截止当年9月1日)以下的应届高中毕业生。除注明女生外,均只招男生。
军队(武警)院校的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本科进行。根据教育部和解放军总政治部的有关规定,军队(武警)院校录取时有的执行一批本科控制分数线,有的执行二批本科控制分数线(2007年我省招生计划中有说明)。
为适应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需要,从2005年起,解放军第二、三、四军医大学和艺术学院招收的学员无军籍。学员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在校学习期间无军籍,享受军队提供的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的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报考上述院校的考生必须按军队院校招生工作规定参加军检、面试和政审。
34.问:国防生指的是什么?国防奖学金是怎么一回事?报考国防生需要哪些基本条件?
答:国防生是指根据军队建设的需要,由军队专门机构(军队驻普通高校后备军官选拔培训工作办公室,简称"选培办")从签约的普通高校在校低年级学生中选拔的培养对象,以及依托普通高校从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中招收培养的青年学生。国防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国防奖学金。国防奖学金是军队在地方大学设立的国家定向奖学金。国防生在完成规定学业的同时,须参加必要的军政基础训练,达到培养目标,取得毕业资格和相应的学位后,按协议办理入伍手续并任命为军队干部。
报考国防生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报考对象为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并达到招生院校在本地区的录取分数线;符合《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思想品德优良,自愿从事国防事业,毕业后服从组织分配;年龄在20周岁以下(截至当年9月1日前);身体健康,符合《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
国防生的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本科进行。
35.问:军校的专业中有指挥和非指挥类,不知两者有什么不同,在报考时有什么区别?
答:一般说来,指挥类专业是培养指挥类的高级干部人才,非指挥类专业多为培养技术、科研性强的人才。在报考时,指挥和非指挥专业有一定要求。如果考生通过了指挥类专业的面试、体检等,报考时既可以报考指挥类专业,也可报考非指挥类专业;如果考生只通过了非指挥类专业的面试、体检等,报考时则只能报考非指挥类专业。
36.问:公安类院校(专业)报考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公安类招生一般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公安类只招收政审、面试和体检合格的考生。除有特殊说明外,均只招男生。除有注明外,公安类专业(含政法院校的公安类专业)一般在该校相应批次分数线上录取(特别注明除外)。
37.问:公安现役院校报考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公安现役院校(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只招收军检、面试和政审合格的二十周岁(截止当年9月1日)以下应届高中毕业生。除有特殊说明外,均只招男生。
公安现役院校录取安排在提前批次(本科、专科)进行。
38.问:报考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应注意哪些问题?
答:暨南大学和华侨大学主要招收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华侨子女和台籍青年(简称"三侨一台")。在招收完符合调档要求的上述考生后,若仍有招生计划,也可招收其他考生,以保证招生计划的完成。
39.问:高校在录取时,上一批次录取院校退档晚了会影响下一批次录取吗?
答:高考录取工作是分批进行的,每一个批次录取时考生的电子档案都是由省级招办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投放、回收,高校录取新生按照规定的程序,按时完成提档、阅档、录取或退档等各环节的工作。在此过程中还有录取检查部门进行严格监督,上一批录取院校退档完毕后,才开始下一批次录取院校的投档,所以,不会出现因第一批次退档晚了而影响第二批次录取的情况。
40.问: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各批次控制分数线划定依据是什么?
答:高考之后录取之前,我省招考委根据全省的考生成绩和在我省各批次招生计划的数量,以及从高分到低分每一分段考生的累计人数,按照有利于推动中学素质教育、有利于扩大普通高校招生自主权、有利于全面考核和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教育部规定的投档比例要求,同时考虑到考生所报志愿的不均衡性,为确保完成招生计划,一般按略多于招生计划数划定各类各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控制分数线是对普通高校录取成绩的最基本的要求。录取控制分数线作为整个录取过程中必须遵循的准绳,除按照教育部和省招考委的有关政策降分外,原则上不能突破。
考生高考成绩进入控制分数线才有被普通高校录取的资格,但进入录取控制分数线不等于就被录取。录取时按照"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以文化考试为主要入学考核形式;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等三项原则来进行。
41.问:普通高等学校各校录取分数线如何确定?
答:普通高等学校各校录取分数线是在录取过程中各个高校在某个批次完成招生计划自然形成的,各校录取分数线一般都等同或高于相应批次的控制分数线(政策性降分除外)。
各个高校录取分数线的高低,取决于其办学条件、办学质量、专业设置及就业情况,取决于考生的报考数量。学习成绩好的考生报考的越多,高校录取分数线就越高,反之就越低。高校的录取分数线不是人为定的。
42.问:普通高等学校录取调档分数线如何确定?
答: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时的调档分数线亦称投档分数线,它是录取过程中省招考办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投档比例(最高120%)向高校提供考生电子档案的最低分数标准。
每个高校的调档分数线可能是不同的。生源好的高校,其调档分数线一般高于相应批次的控制分数线;生源一般的高校,其调档分数线可能与相应批次的控制分数线持平。
教育部规定,省招考办向高校提供电子档案的比例由高校自主确定,但投档比例最大不得超过招生计划的120%。高校确定投档比例后,省招考办按照这个比例,根据考生志愿进行投档。先按这个比例投第一志愿考生的档案;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再投第二志愿考生的档案,以此类推。
43.问:实施网上录取,考生应注意些什么问题?
答:实行网上录取,提供给考生一个更加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考生应注意的事项,就是要保证自身信息准确地采集到计算机中。这就要求考生在报名、填报志愿、体检、外语口试、加降分等信息的采集过程中,严格按有关要求,认真、仔细、如实填报各种表格,保证信息准确无误。这样才能使计算机中的电子档案与考生的纸介质档案完全一致,否则,因信息错误将可能导致影响正常录取。今年考生纸介质档案仍不带到录取现场,电子档案将作为录取现场的唯一依据。
44.问:高等学校和省招考办在招生录取中的职责是什么?
答:按照教育部规定,高等学校招生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招生录取工作。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调阅第一志愿考生档案比例(在120%以内)由高校确定;由高校决定考生录取与否及所录取专业,同时也由高校来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省招考办在招生录取过程中负责监督检查高等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的执行情况。省招考办的主要任务是为高等学校及考生提供服务。从招生录取办法和程序的制订到报名、体检到组织考试、评卷、公布成绩、集中组织录取等方面工作的实施,都需尽最大努力为考生及高等学校提供优质服务,为考生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竞争的良好环境,为高校正常录取新生提供服务。
45.问: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现场是如何安排的?
答: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在教育部、省招考委和省教育厅统一领导下进行。录取工作一般安排在7月上旬至8月中旬进行。为维护录取现场的良好秩序,录取现场采取封闭式管理,非录取学校人员及非相关人员不得进入录取现场,所有参加录取的人员录取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准离开录取现场。录取方式为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录取院校的录取人员不到录取现场,通过远程网与省招考办录取现场交换考生信息,完成录取工作。
在录取过程中,根据工作需要,录取现场主要设下列机构:一是档案调配、计划管理组,负责考生电子档案调配工作,负责与院校核对招生计划;二是录取检查组,负责检查高校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和高校执行招生政策情况,对无正当退档理由的录取行为提请录取院校进行重新复核;三是秘书组,负责在招生录取名册上盖章,收发信件与邮寄录取名册及《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等工作;四是后勤保卫组,负责录取期间后勤工作及录取现场的封闭管理工作;五是监察组,录取期间省纪检监察部门派有关领导及工作人员常驻录取现场,负责录取的监督检查工作;六是信访组,负责在录取现场和省招考办日常办公地接待、处理考生和家长提出的有关录取问题;七是宣传组,负责录取期间重大招生信息的发布,保证录取信息发布渠道的畅通。
46.问:高考录取程序是如何安排的?
答:高考的录取程序为:
(1)根据考生志愿,按照学校招生计划的一定比例(最多不超过1:1.2),由档案调配组根据考生志愿,将考生电子档案按考生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通过计算机网络系统调配给相关高校。
(2)高校根据本校计划情况,确定拟录取名单,退档考生须注明退档理由,并在网上将信息上传省招考办。
(3)录检组检查学校招生计划的完成情况和招生政策的执行情况。
(4)录取名单确定后,省招考办打印录取名册和《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加盖省招考委录取专用章,邮寄给有关高校。
(5)高校向录取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及《录取考生信息确认表》。
47.问:考生的专业录取如何进行?
答:考生档案投放到录取学校以后,学校要根据招生章程中规定的"专业志愿投档录取办法",进行专业投档及各专业之间的调配工作,考生的专业由所录取的高校决定,而且各个学校对考生专业的分配办法也不尽相同,在此提醒广大考生在填报志愿前一定要了解相关院校的招生章程。
48.问:网上录取如何做好监督工作,如何体现公平?
答:随着网上录取的实施,"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要求体现得更加充分。招生录取的监督机制也发生了变化。过去的监督工作大多是监督录取现场,强调过程监督。现在除了过程监督外,更多的是要进行结果监督,即从过程监督走向结果监督,监督的重点是招生院校。
从监督的内容来看,更加注重对院校招生计划和招生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随着网上录取的推进,监督工作本身还应进一步加强,但监督的方式、重点、内容都在发生变化。
49.问: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怎样才能知道自己的录取结果是否已经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审批备案?
答:实行计算机网上录取以后,录取通知书和《录取考生信息表》由招生院校通过邮政部门邮寄给考生。往年个别考生和家长反映,接到过一些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和某些高校的录取通知书,不知如何判断真伪和是否属于统招(计划内录取)。凡经过省招考委录取审批备案的考生名单我们都可以在我省录取查询系统中公布,考生可按照省招考办公布的录取结果查询办法进行查询核实。
50.问:省内高校对口招收中职毕业生(即中职升高职招生)都有哪些规定,如何招生?
答:(1)报名条件
凡省内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和招初中生的成人中专的应、往届毕业生均可对口报考。中职升高职招生办学层次有本科和高职专科。本科学制一般为四年,高职专科学制有三年和两年。其中本科专业不招往届生。
(2)报名程序
中职升高职报名时间为5月10日-14日。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组织考生到市招考办办理集体报名,往届毕业生须持毕业证书原件到市招考办报名。
参加本科推荐保送招生的学生,也须在规定时间报名。
(3)报名要求
中职升高职招生的报名工作,同时进行考生信息采集和志愿的填报。因为是中等职业教育后的对口招生,各专业间的专业特点和专业要求区别较大,各专业有各自独立的专业综合课考试和技能考核要求。所以各专业与专业课考试有着严格的对应要求。考生在志愿和专业课考试科目的选择上,要严格按照对口招生的规定,选择志愿的填报。为了方便考生对口填报志愿,今年在中职升高职招生计划中,每个专业都明确注明了各专业对应的专业综合课(用代码表示)考试科目范围,考生要认真查阅招生计划,准确填报志愿。中职升高职招生,本科设一个有序志愿,一个服从志愿。专科设两个顺序志愿(即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三个参考志愿(参考志愿录取时不分先后顺序)。
报考体育类、艺术类专业的考生,不得兼报其他类专业。只参加省统一组织的文化基础课考试,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由招生学校组织。录取时由招生学校提出录取意见,由省招考委审批备案。
(4)录取
录取工作由省招考委统一组织实施,按照招生计划和考试成绩分别划定本、专科录取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专业综合课和技能考核成绩相加)控制分数线。在文化基础课和专业成绩控制分数线以上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供档案,由高校审查录取。
录取时,本科专业可对文化基础课的某些科目提出最低分数限制。
录取新生名单由省招考委审批,录取通知书由招生学校负责签发。
51.问:高等师范院校试点培养小学(幼儿)教师本科招生都有哪些要求?
答:(1)招生院校
我省高等师范院校试点培养小学(幼儿)教师本科招生的院校为辽宁师范大学(营口)、沈阳师范大学、渤海大学、沈阳大学、大连大学、鞍山师范学院、辽东学院、辽宁科技学院等8所院校。设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2个专业,专业学制均为四年。
(2)报名条件
小学教育和学前教育专业均招收省内五年制师范类专业三年级学生,学前教育专业还招收五年制高职学前教育专业三年级学生。除省朝鲜族师范学校和省蒙古族师范学校列定向招生计划外,其他均为全省统招。
考生报名需由推荐学校先进行德、智、体等方面考核合格后,于5月10日到市招考办办理集体报名手续。
每名考生限报一个专业(小学教育专业与学前教育专业不得兼报)。设一个志愿和一个是否服从录取到相同专业的其他院校志愿。
(3)录取
根据考生总成绩,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在有服从志愿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定向招生录取不满时,不予调整。录取名单报省招考委审批(备案),由招生院校发录取通知书。
52.问:香港和澳门高校今年在我省如何招生?
答:(1)香港12所高校招生
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树仁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和珠海学院等12所院校继续在我省招收本科自费生。
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均可报考香港有关招生学校。香港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浸会大学、岭南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树仁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和珠海学院的考生报名和咨询工作,直接向招生学校咨询和办理单独招生报名手续,考生可到各市招考办、省招考办"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查询报名办法。香港10所单招院校报名截止日期以招生学校规定的时间为准,学校在录取前将对拟录取考生进行面试。香港10所单招院校招生实行单独招生、单独录取、单独填报志愿的办法,考生所报志愿不影响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录取。
香港中文大学、香港城市大学招生列入国家统一下达的招生计划,并参加全国统一高校招生,录取批次为普通提前本科(详见招生计划),填报志愿与内地高校同步进行。
香港12所高校的详细情况可查询"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www.lnzsks.com)。
(2)澳门5所高校招生
澳门大学、澳门理工学院、澳门旅游学院、澳门科技大学、澳门镜湖护理学院等五所院校继续在我省招收本科自费生、预科生。报考者须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达到招生学校要求的录取控制分数线者,由学校择优录取到本科学习。未达到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且报考预科班者,由学校择优录取到预科班学习,预科学习一年期满后,参加学校考试合格者升入本科学习。本科学习一般为四年。
报考者到市招考办领取招生学校简介和报名表,也可向招生学校咨询,在填报高考志愿同一时间,市招考办办理报名和填报志愿等手续。澳门五所高校招生实行单独招生、单独录取、单独填报志愿的办法,考生所报志愿不影响其参加全国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的录取。
澳门5所高校的详细情况,可查询"辽宁招生考试之窗"网站(网址:www.lnzsk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