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江西出台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办法,未获得艺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均不能参加艺术类专业的录取。
据介绍,外省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安排在提前本科批次进行;江西省艺术类本科专业(除景德镇陶瓷学院及江西师大音乐类部分小专业外)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本科批次进行;外省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录取与江西省独立学院安排在同一批次(第三批本科批次)进行;外省院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与江西省高职(专科)安排在同一批次进行。
■江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音乐类在专业成绩合格考生中,按音乐类招生计划数(不分文、理)1∶1.5的比例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美术类按江西省确定的第二批普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0%划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
本科录取:
美术类设四个平行一志愿
音乐类在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线和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比例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设四个平行一志愿,在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线和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采用综合分(综合分=专业成绩/专业满分×100×7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100×30%取其整数位,小数位按四舍五入取整)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一次性投档。
江西师大提前批专业录取:
专业文化合格一志愿考生一次性投出
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音乐学、音乐表演或舞蹈专业合格证线,并参加了提前批次小专业考试,文化成绩达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填报该校一志愿的考生,将一次性投到江西师范大学,由院校根据提前批次小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独立学院(三本)录取:
优先录取专业文化达本科以上考生
优先录取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线和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仍未被录取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招生院校生源不足时,在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三本合格证线和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录取:
专业文化达标按文化成绩排序
在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证线和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三校生”录取:
本、专科录取规则不一
“三校生”本科录取是在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三校生”本科合格证线和“三校生”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院校择优录取。
“三校生”专科录取根据赣教职成字[2001]26号文件规定,以取得艺术类专业专科合格考生的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学校择优录取。
■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专业文化合格一志愿考生一次性投出
招生院校须将填报第一志愿的全部合格考生按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排序并依照顺序录取,于7月6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江西省高招办。
本科录取:将取得院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本科合格证并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资格线,或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线(指认可江西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院校)、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填报了该校第一志愿的所有考生档案,一次性投到该校,由学校择优录取。
三本录取:将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三本合格证线、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填报了院校第一志愿的所有考生档案,一次性投到院校,由学校择优录取。
高职(专科)录取:将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证线、文化成绩达到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填报了院校第一志愿的所有考生档案,一次性投到院校,由学校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