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一定参考作用。考生在填报志愿顺序时,根据自己的意愿及能力,可把前几年的各校投档录取分数线作为填报志愿前后排序的参照,但不能作为唯一依据。因为由于每年考生的学业水平不同,考生填报各校的人数不同,所以各校投档录取分数线会有变化。
考生选择招生学校范围
各区县的招生计划,由各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和报考生源情况合理编制,报市教委发展规划处统筹协调,平衡后下达。市教育考试院中招办负责招生计划的落实和录取过程中的微调。各区县招生办公室印发本区县的《2007年高中阶段各类学校招生计划》一书。考生根据报考所在区县的“招生计划书”内的招生学校信息,按要求填报志愿。凡未列入“招生计划书”内的各类学校,考生不要填报。如填报该志愿,则作为无效志愿处理。考生更不要听信一些不切实际的宣传去填报那些无办学条件、无招生资质和无招生计划的学校。
[小贴士]
征求志愿考生在“志愿表”内所填的志愿均未被录取,且在志愿表内表示“愿意征求志愿”,在区县中招办投档结束后,如有部分学校的招生计划尚未完成,考生可根据这些招生学校的要求,填报“征求志愿”,由区县中招办再一次投档,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志愿顺序录取。
学校代码
本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时均具有学校代码。学校代码设置五位,其含义为:第一位表示招生批次或学校类别。高中第二、第三位表示学校类型,第四、第五位表示学校顺序。中职校第二、第三位表示学校顺序,第四位表示专业性质,第五位表示专业顺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