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省普通高考2016年起全科使用全国卷的通知
各市、州、县教育局: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简称《意见》)的精神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湖北省从2016年起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使用全国卷的通知》(教学厅函[2015]6号)的要求,从2016年起,湖北省普通高考语文、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全部使用全国卷,湖北省不再进行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自主命题。为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教育教学和普通高考的备考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湖北省普通高考使用的全国卷,以教育部编发的《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实验)》和教育部考试中心当年编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文科/理科课程标准实验版)》及其说明为命题依据。
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机构及教学研究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意见》和教育部深化招生制度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加强宣传引导,按照职责要求,制定科学的配套实施方案,确保过渡工作平稳顺利。
三、招生考试机构要组织好2016年普通高考适应性训练,并相应做好评卷软件的修订和完善工作。教学研究部门要认真研究近年来语文、数学、英语三科的全国卷和湖北卷的异同,并作出全面、细致、深入的比较分析,指导中学及时调整教学和复习备考方案,组织学生有序开展学习和备考。
请及时转发各中学,并切实做好教学指导工作,确保过渡期教学和备考工作平稳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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