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9月20日从市教委召开的发布会上获悉,本市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政策将从四方面进行微调,取消统一高考科目设置中的“综合能力测试”;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在专科层次自主招生中被应用;普通高等学校艺体类本科分批次招生;从2011年9月入学的高一年级学生起,对其将来高考时的加分政策进行调整。
本市高考将取消“综合能力测试”
据介绍,本市自2009年开展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已经基本覆盖高中学生,达到了比较系统地检验高中学生综合知识掌握情况的目的,起到了深入推进素质教育的作用。为切实减轻高中学生的课业负担和考试压力,本市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科目设置中取消“综合能力测试”。本科类别的考试科目定为“3+1”门,即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等3门,以及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和生命科学等6个科目中的1门。各门科目满分继续为150分,总分满分为600分。高职(专科)类别的考试科目定为“3”门,即语文、数学、外语(含听力)。各门科目满分继续为150分,总分满分为450分。高考取消综合科目,是鉴于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已经比较系统考察了高中学生综合知识掌握情况。减少考试科目旨在为学生减负。取消1门科目后,明年本市高考时间将从两天半缩减为两天,有利于减轻高考期间全市交通、食品卫生、考场周边环境要求、考生和家长心理负担等方面的压力。
专科自主招生可依据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
2012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在其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中将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招收高中毕业生。招生院校须自行设定成绩等第的基本要求(针对不同专业的招生可以自行设定科目组合要求)、成绩的使用办法,技能测试或特色面试的具体方式,以及加分优惠录取的相关办法,报经市教委批准后,通过招生章程及时向社会公布。
凡具备2012年本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资格,且获得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10门科目成绩的考生均可根据招生院校招生章程中规定的条件报名。招收院校在依据考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的基础上,自主进行技能测试或特色面试后完成招生录取工作。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6月的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中等职业学校(含中专、职校和技校)毕业生可继续参加由招生院校于2012年春季组织的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没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成绩不全的高中毕业生,经市教委认定后,也可以继续参加上述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考试,但招生计划单列。
市教委鼓励招生院校在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及高水平大学自主招生中参考应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具体应用办法由招生院校根据国家层面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改革方案精神拟定。为维护考试公平和考生利益,相关应用办法要从公布后才开始首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学生参加高考时方可实际应用。(例如:某高水平大学于2011年12月某日向社会公布了应用办法,此时在读的高一学生尚未开始首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首门一般要到2012年7月初高一第二学期结束时才考,则到其2014年参加高考时,招生院校可以实际应用当初公布的办法)
普通高等学校艺体类本科招生分两批
为确保录取公平,增加非平行志愿的艺体类本科考生的录取机会,2012年起本市普通高校艺体类本科类别招生将分为两个批次。凡是教育部独立设置或参照独立设置的艺术类院校、在本市有一本批次招生计划的院校和具有市级艺体类重点专业的院校,可以被纳为第一批次院校,其他院校一般被纳为第二批次院校。外地在沪招生院校参照这一标准执行。
具备报名资格的艺术类考生可以根据高考当年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两个批次具体招生院校名单和相关说明进行志愿填报。
今秋入学高中生适用“新”加分政策
为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积极引导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发展和教育公平,市教委根据教育部等五部委相关文件的规定,从加分项目设置、分值确定、约束条件、监督管理、违规惩处等5个方面,对本市高考加分政策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后的政策从2011年秋季进入高中阶段一年级的学生开始适用。2010年(含)以前已进入高中阶段学习的学生,不受上述政策调整限制,仍适用调整前的政策。(新民晚报记者 张炯强 通讯员 焦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