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发布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
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的通告
一、发布时间、发布内容及考生获取成绩办法
我省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评卷(评分)工作已经结束,考生可于1月29日18:00以后登录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www.jseea.cn)查询中心栏目或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gk.jseea.cn)查询自己的成绩,考生成绩以《成绩通知单》为准。
1月30日10:00以后,考生可登录高考综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自行打印《成绩通知单》;不具备条件的考生也可至市、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查询成绩、打印《成绩通知单》。《成绩通知单》的内容包括考生的考生号、姓名、单科分、总分以及总分在同类型考生(音乐按主试分声乐和器乐)中的位次。
如考生对本人成绩有疑议,可于2月2日17:00前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向报名所在县(市、区)招办提出复核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的书面申请。复核申请由各市招办汇总后统一报至省教育考试院复核。复核结果将在江苏省教育考试院门户网站查询中心栏目反馈。
根据教育部和我省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文件规定,我省在发布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的同时,将一并公布专业省统考合格线。
二、相关提醒
1.艺术类各录取批次的录取控制分数线(含文化线和专业线)将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公布。
2.凡报考有关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考生,如其所报考专业是省统考涵盖专业,须根据江苏省及招生高校的要求,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省统考成绩合格,方能按招生院校的录取规则参加录取。省统考未涵盖的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可不参加江苏省组织的专业省统考,且不受省统考合格线限制,如院校要求考生须参加相关专业省统考且合格的,考生须按照院校的要求执行。
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按《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调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的通知》(苏教考招〔2019〕17号)和《省教育考试院关于补充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专业省统考涵盖专业范围等事项的通知》(苏教考招〔2020〕6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