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性质
美术术科单独考试(以下简称美术术科单考)是由合格的高中毕业生参加的选拔性考试,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科学、严谨的考试方法和手段,以达到对考生客观、准确的成绩评定的目的,为学院的美术类专业招收合格新生提供录取依据。学院根据考生美术术科单考的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按确定的招生计划,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因此,美术术科单考应具有必要的区分度,较高的信度和效度。
二、考试能力要求
美术术科单考要求测试考生的艺术修养、审美能力、观察能力、造型能力、表现能力和技法的应用能力。
三、考试内容和考试目的
美术术科单考包括素描、色彩、速写三门基础科目的考试。
通过素描的考试,考查考生的造型基础和对形体、结构、体积、空间、质感等方面的理解、认识和表现能力。
通过色彩的考试,考查考生对色彩的感受能力、认识能力和色彩技法表现能力。
通过速写的考试,考查考生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对人物动态(包括人物动态的组合)或人物与环境的整体表现,同时注重考生对人物的比例、结构、动态的准确把握,以及画面的构图和处理。
四、考试成绩计算办法
素描、色彩、速写均按满分100分进行评分,美术术科单考总分满分300分。考生美术术科单考的总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总分=素描得分+色彩得分+速写得分
五、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一)素描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
①静物写生;
②石膏头像写生;
③人物头像写生;
④根据图片或相关资料完成素描考试。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8开素描纸(考场提供);
②铅笔、炭笔、木炭条或炭棒(考生自带);
③画板或画夹(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4、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100 分,其中:
构图 占20%
造型与比例 占30%
深入与刻画 占25%
表现手段与技法 占25%
(二)色彩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
①静物写生;
②人物头像写生;
③根据图片及相关资料完成色彩考试;
④默写文字材料描述的内容。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8开水彩纸(考场提供);
②水粉颜料或水彩颜料(考生自带);
③画板或画夹(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 3 小时。
4、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 100 分,其中:
构图 占15%
色彩关系 占35%
色彩造型能力 占25%
色彩表现技法 占25%
(三)速写考试内容、形式和评分标准
1、考试内容
①人物动态速写或默写;
②人物动态的组合速写或默写;
③人物与环境的组合速写或默写。
2、考试用具和材料要求
①8开素描纸(考场提供);
②铅笔、炭笔、木炭条或炭棒(考生自带);
③画板或画夹(考生自带)。
3、考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30分钟。
4、成绩评定与权重
满分为100分,其中:
构图 占15%
人物动态表现 占30%
造型与比例 占30%
表现技法 占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