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高校部分特殊类型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5]11号)和《中南大学2016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的要求和规定,经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和招生考试监察办公室会议专题研究,我校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按招生计划与合格人数之比为1:3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合格考生名单。现将专业测试合格线及合格考生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为2016年3月30日至2016年4月8日。自3月30日起考生可查询成绩。公示无异议后,4月9日起合格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中南大学2016年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测试合格证》。
2016年中南大学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测试合格线
省份 | 专业方向 | 计划数 | 合格线 | 合格人数 |
河北 | 声乐表演 | 7 | 81.8 | 22 |
钢琴演奏 | 2 | 85.4 | 6 | |
舞蹈表演 | 6 | 86.6 | 19 | |
湖南 | 声乐表演 | 9 | 78.0 | 29 |
钢琴演奏 | 3 | 82.2 | 9 | |
舞蹈表演 | 6 | 82.4 | 18 | |
山东 | 声乐表演 | 6 | 83.8 | 18 |
钢琴演奏 | 2 | 85.0 | 6 | |
舞蹈表演 | 5 | 85.6 | 15 | |
合计 | 46 | 142 |
若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等违纪、舞弊或其他不诚信行为,一经认定,将依照国家、学校相关规定,根据查实时间取消其考试成绩、录取资格、入学资格等,已取得学籍者将取消学籍,并报生源省级招生考试部门,空缺名额不递补。
合格考生还需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以下简称全国统考)。学校对考生参加全国统考的文化成绩的录取要求以及录取办法按招生简章执行。若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2016年有关艺术类招生的相关规定有变化,则按新的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及《中南大学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的有关规定,按艺术类专业录取的学生进校后只能在本专业就读,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咨询电话:0731-88830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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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0731-88879252,88876771
中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6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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