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地)、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07〕9号)和《贵州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意见》(黔招考普〔2007〕47号)要求,结合我省2008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实际情况,划定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分数线:
一、全省统考专业
1.贵州省美术设计类统考专业:145分
2.贵州省音乐师范类统考专业:39分
二、校考专业
1.贵州师范大学
播音与主持专业:70分
2.贵州民族学院
音乐学专业:50分
音乐表演专业:65分
舞蹈学专业:60分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145.5分
3.贵州大学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专业:58.5分
舞蹈学专业:63.5分
表演专业:60.5分
音乐表演专业:声乐86分 管弦82.5分
键盘81.5分 民乐68分
音乐学:少数民族音乐81.5 分 民族音乐学56分
音乐教育81分
2008年高考(Q吧)将于6月7日、8日进行,获取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须在原艺术专业考试报名的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高考报名手续;未获取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也须在原艺术专业考试报名的县(市、区、特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高考文、理科类报名手续。
艺术类考生省内专业考试成绩查询,可登陆贵州省招生考试中心(www.gzszk.com)信息平台,点击“普通高校招生考试门户”,进入“高考艺术体育专业成绩查询”界面,按要求输入报名号和身份证号即可查询自己的专业考试成绩。考生的“专业考试合格证”,已由报考院校按考生登记的地址邮寄考生本人,请考生注意查收。
二○○八年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