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档次说明
(一)“正取”表示专业成绩达到我院正式录取标准,若文化成绩、体检、政审等符合入学标准且填报我院为第一志愿,我院将按有关程序进行录取(音乐学系、艺术管理系除外)。
音乐学系、艺术管理系的“正取”表示“专业合格”,我院按如下原则进行录取:
1.音乐学系,按综合分择优录取;
2.艺术管理系(社会音乐管理),按综合分择优录取;
3.艺术管理系(艺术管理),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文科类或理科类二本A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二)“备取”表示候补,若“正取”考生因某种原因未被录取,则从“备取”考生中择优录取。
(三)“不合格”表示专业成绩未达到我院录取标准,我院不考虑录取,请考生选报其他院校。
二、音乐教育系(广东省)资格线
(一)“正取”表示专业成绩达到我院正式录取标准,若文化成绩、体检、政审等符合入学标准且填报我院为第一志愿,我院将按有关程序进行录取(音乐学系、艺术管理系除外)。
音乐学系、艺术管理系的“正取”表示“专业合格”,我院按如下原则进行录取:
1.音乐学系,按综合分择优录取;
2.艺术管理系(社会音乐管理),按综合分择优录取;
3.艺术管理系(艺术管理),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文科类或理科类二本A线后,按高考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二)“备取”表示候补,若“正取”考生因某种原因未被录取,则从“备取”考生中择优录取。
(三)“不合格”表示专业成绩未达到我院录取标准,我院不考虑录取,请考生选报其他院校。
二、音乐教育系(广东省)资格线
音乐教育系(音乐教育)的广东省考生,视唱练耳、乐理、声乐、钢琴均需达到60分资格线;音乐教育系(学前音乐教育)的广东省考生,视唱练耳、乐理、声乐、钢琴均需达到50分资格线。
音乐教育系非广东省考生,以《成绩通知书》公布的录取档次为准。
三、艺术管理系(艺术管理)的免考说明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无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可直接填报我院志愿:
(一)参加2010年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组织的艺术特长生考试(即艺术冬令营),并获得声乐类或器乐类(含钢琴)二级以上(含二级)证书的考生;
(二)参加2010年广东省普通高考音乐术科统考且主考项成绩达到70分的考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无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即视为“专业合格”,可填报我院艺术管理系(艺术管理)志愿,按前款规定的原则进行录取。
音乐教育系非广东省考生,以《成绩通知书》公布的录取档次为准。
三、艺术管理系(艺术管理)的免考说明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无需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可直接填报我院志愿:
(一)参加2010年北京大学或清华大学组织的艺术特长生考试(即艺术冬令营),并获得声乐类或器乐类(含钢琴)二级以上(含二级)证书的考生;
(二)参加2010年广东省普通高考音乐术科统考且主考项成绩达到70分的考生。
符合条件的考生无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课考试即视为“专业合格”,可填报我院艺术管理系(艺术管理)志愿,按前款规定的原则进行录取。
四、其他说明
其他考生均以《成绩通知书》公布的录取档次为准。各专业具体要求、资格线及综合分计算方法等细则,考生可查阅我院《招生章程》或招生办信息网公布的相关信息。
其他考生均以《成绩通知书》公布的录取档次为准。各专业具体要求、资格线及综合分计算方法等细则,考生可查阅我院《招生章程》或招生办信息网公布的相关信息。
星海音乐学院
二○一○年五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