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质大学(武汉)2010年艺术类专业(美术/音乐)
合格线划线通知
2010年1月25日至3月22日,我校在全国设立了13个美术考点和7个音乐考点,分别举行了艺术类专业的术科测试。经过现场测试、封闭阅卷、数据录入、检查核对等环节,按照我校2010年分省计划、各学院相关专业计划安排,结合各省考生人数和考试成绩,初步拟定以下划线方案:
具体如下:
一、 美术专业合格线:
因湖北省考生与非湖北省考生考试科目和成绩计算方式不同,故分别划线。
考生可查询本人各单科成绩和总成绩,合格考生还可查询成绩排名。设有考点的省份为分省排名,未设考点的省份为全国排名。非湖北省考生排名不分专业方向,湖北省考生排名分专业方向。
1、湖北省:湖北省考生的成绩为湖北省联考成绩(满分为300分)与我校设计科目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之和。
专业方向 | 合格分数线 |
环艺 | 327 |
资讯 | 320 |
动画 | 314 |
珠宝 | 327 |
2、非湖北省:非湖北省内考生成绩为我校组织的素描、速写、色彩三门基础科目考试成绩的总分(满分为300分)。
省份 | 合格分数线 |
河北省 | 231 |
安徽省 | 224 |
河南省 | 224 |
山东省 | 231 |
江西省 | 232 |
湖南省 | 233 |
山西省 | 231 |
江苏省 | 225 |
广西 | 232 |
广东省 | 238 |
浙江省 | 213 |
甘肃省 | 228 |
非设点省份 | 230 |
二、音乐专业合格线:
考生可查询本人各单科成绩和总成绩,合格考生还可查询成绩排名。设有考点的省份为分省分专业方向排名,未设考点的省份为全国分专业方向排名。
省 份 | 钢琴合格线 | 器乐合格线 | 声乐合格线 | 舞蹈合格线 |
湖北 | 66.2 | 67.6 | 77.3 | 60.6 |
湖南 | 67.5 | 64.4 | 75.3 | 61.6 |
河南 | 63.4 | 60.3 | 69.7 | 62.0 |
山东 | 60.0 | 61.2 | 69.6 | 61.9 |
江西 | 66.1 | 62.4 | 68.0 | 65.2 |
安徽 | 60.3 | 61.0 | 62.5 | 66.2 |
广东 | 63.0 | 60.0 | 70.8 | 64.5 |
非设点省份 | 66.8 | 61.7 | 75.3 | 60.6 |
三、录取原则:
1、报考我校艺术设计和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珠宝首饰设计方向)的美术类专业考生,艺术联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相关要求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我校录取时不再区分文理(即文理兼招),按照各专业方向的文理总计划数统一录取。报考我校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方向)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投档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报考我校艺术设计(资讯艺术设计方向、数字动画方向)和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珠宝首饰设计方向)的考生,按照其合格证所示的校考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其中湖北省考生的艺术专业成绩为湖北省联考与我校专业设计考试成绩之和)。按卷面满分150分核算,艺术设计(资讯艺术设计方向、数字动画方向)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宝石及材料工艺学(珠宝首饰设计方向)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对于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报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原则上可适当放宽对单科成绩的要求。
2、报考我校音乐学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级招生部门的相关要求并取得我校专业合格证。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对艺术联考成绩有相关规定,则考生还需达到所在省级招生部门艺术联考的相关要求。我校录取时不再区分文理(即文理兼招),根据该专业的文理总计划数统一按照其合格证所示的校考艺术专业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按卷面满分150分核算,以钢琴或器乐或声乐为主项的考生,语文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对于专业成绩特别优秀的考生,报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原则上可适当放宽对单科成绩的要求。
3、录取时还将考查政治思想表现、体检等情况,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4、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开展全体新生资格审查工作。一经发现有不符者,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