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四川地区录取工作已基本结束。2007年四川地区录取最低控制线(综合分)见下表:
科类 | 文科/理科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等) | 983.375(综合分) |
艺术设计(产品设计等) | |
艺术设计(珠宝与饰品设计等) | |
艺术设计(时尚设计与传播方向) | 368(文化分) |
录取规则: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等)、艺术设计(产品设计等)、艺术设计(珠宝与饰品设计等),以综合分整体排名录取。 综合分=文化分+艺术分*1.875 艺术设计(时尚设计与传播方向),以文化课成绩为录取依据 各专业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 |
科类 | 文科/理科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等) | 983.375(综合分) |
艺术设计(产品设计等) | |
艺术设计(珠宝与饰品设计等) | |
艺术设计(时尚设计与传播方向) | 368(文化分) |
录取规则: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等)、艺术设计(产品设计等)、艺术设计(珠宝与饰品设计等),以综合分整体排名录取。 综合分=文化分+艺术分*1.875 艺术设计(时尚设计与传播方向),以文化课成绩为录取依据 各专业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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