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招生专业中涉及到各省、市美术类专业统考、音乐类专业统考范围的,考生需美术类专业、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未组织专业统考的省份及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除外)。
2、在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均达到规定分数线的条件下:
a、文化课计分方式:(文化总分为考生实际所得文化成绩总分)
(1)文、理科考生: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中含数学成绩;
(2)个别不分文、理科的省份,文化满分及文化总分含数学成绩。
b、录取原则:(我院2015年专业课满分为200分)
(1)艺术史论专业、美术学专业、艺术设计学专业、文化产业管理专业:文化课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化课成绩应达到考生所在省二本文理科最低控制分数线。艺术史论、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考生可根据所在省文件要求该专业未涉及到美术类统考范畴的不受美术类统考限制,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要求考生美术类统考合格。
(2)其他专业方向:文化课占40%,专业课占60%,按综合分排队择优录取。
综合分计算公式:(文化总分÷文化满分×40)+(专业总分÷200×60)
(3)音乐学专业:文化课成绩达到本人所在省(市、自治区)最低控制线的前提下,按照各省、市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统一排队,未组织音乐类专业统考的省份按照我院校考成绩排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特教招生专业工艺美术只针对陕西省聋哑残障考生招生,报考特殊教育的聋哑考生必须参
加2015年陕西省文化课考试报名(填报志愿必须填写为本科)。
文化课、专业课由我院单独组织考试。
录取办法:根据考生德、智、体情况,专业、文化总分由高至低依次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