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1.文化课成绩达到各省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生源地省级美术统考合格;
3.专业校考成绩合格;
4.根据综合分录取;
5.录取时不分文理,根据考生高考志愿,按照分数优先的原则录取。
以上录取办法中,对部分高考改革的省份做如下要求:
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的省份及江苏省,使用自主招生分数线、普通类一段线作为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的相关规定执行。
对于艺术类文化考试(高考)满分与普通类文化考试(高考)满分分值不同的省份,将对考生文化考试(高考)总成绩按照普通类满分值进行折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