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同一批次志愿中,重点本科、职业教育专业(一般本科)均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录取;专业志愿相同的,按分数优先原则录取;志愿和分数相同的,按外语、数学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2.优先录取第一志愿报考云南大学的考生;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第二志愿考生。
3.男女比例不限(国防生除外)。
4.体检标准执行教育部、卫生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武警国防生的政审、体检及有关要求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教育部有关规定执行。
5.所有招生专业统考外语语种不限(非外语类专业新生入学后以英语实施公共外语教学)。
6.“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20分;“国际政治”专业要求高考外语成绩不低于110分。
7.“景观建筑设计”和“城市规划”两个专业要求考生有美术基础,入学后加试美术,成绩不合格者由云南大学安排转其它专业。
8.报考外语类专业的,云南省内考生要求必须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二级计算机辅助口语考试,且成绩达到4分以上;其它省区有外语口语统考的,考生须参加统考,并且成绩合格。
9.“中加合作嵌入式人才培养创新项目”限招英语专业(文理兼招)。两年后,学生可申请转入其他专业学习:选择英语专业学制为4年(即2+2模式),选择其他四年制专业学制为5年(即2+3模式)、五年制专业学制为6年(即2+4模式);也可以选择到国外和我校有协议的高校相应专业继续学习两到三年(即2+2或2+3模式),学习期满考核合格后,可获得我校与该校双文凭。
10.“体育教育”专业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考生在文化课成绩达到本省文化录取控制线后,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
11.艺术类录取按招生省区的规定及相关艺术类招生章程录取规则执行。
12.复旦大学和云南大学成立对口支援“联合培养本科生计划”。联合培养学生采用“2+2”模式进行培养,即学生一、二年级到复旦大学学习,三、四年级返回云南大学所在专业学习。我校今年将从汉语言文学、历史学、哲学、社会工作、新闻学、数学与应用数学(含数理基础科学)、物理学(含数理基础科学)、化学、生物科学(含生物学基地)九个专业的全日制本科新生中,每个专业选拔5名学生,参加“联合培养本科生计划”。联合培养学生毕业时,对能获得我校毕业证和学位证并能达到复旦大学成绩要求者,将在云南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上加盖复旦大学印章。
云南大学2012年艺术类录取规则
1.凡符合普通高等院校报考条件,具有相关专业技能,身体健康,无色盲、色弱者均可报名。
2.湖南省、山东省、湖北省报考美术学、绘画和艺术设计专业及山东省报考音乐学专业的考生,云南大学将在省统考合格的基础上组织校考,凡收到云南大学专业合格证(文考通知书)的同学均可报考我校相应专业。其余各省报考音乐学、美术学、绘画和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云南大学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联考成绩。
3.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达到当地艺术类本科录取线,美术学专业按文化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音乐学、绘画、艺术设计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专业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文化成绩较高者;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的专业,若考生文化成绩相同,优先录取专业成绩较高者。
4.考生专业志愿无级差,按考生所填专业志愿顺序,依据第3条规定由高分到低分录取。
5.如本招生章程与考生所在省份招生文件规定不符,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办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