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址:北京市西三环北路105号
邮编:100037
电话:010-68902580
网址:www.cnv.edu.cn
一般规定:
1.报考师范专业的学生应热爱教育事业,具备从事教师职业的基本条件。
2.录取时,根据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进档考生以高考总分为录取依据。总分相当的情况下,优先录取相关科目成绩高的考生,文科相关科目主要考查语文、外语成绩,理科相关科目主要考查数学和外语成绩。
3.京外省录取时,按志愿顺序录取,在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招收非一志愿考生;艺术类专业原则上只录取一志愿学生。
4.录取时采取分数优先的方法确定专业。
5.我校进行专业调剂的原则是:专业志愿全部填报师范专业者,只在师范专业范围内调剂;专业志愿全总填报为非师范专业者,只在非师范专业范围内调剂;专业志愿中既填报了师范专业又填报了非师范专业的,可以在师范专业和非师范专业两个范围内调剂。对不服从调剂的考生如要进行调剂,事先征求考生本的意见。
6.对于与我校签订了艺术特长生招生协议的北京考生,按协议规定录取。
7.报者我校艺术类专业的学生必须在其户籍所在地参加全国统考,文科考生的数学成绩不计入总分。艺术类专业只录取参加我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并获得专业考试合格证的考生。
8.我校数学系和生物系不分师范与非师范,实施宽口径招生和培养。数学系原设置的数学与应用数学(师范)、数学与应用数学(非师范)两个专业今年都按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录取。生物系原设置的三个专业(含专业方向)都按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专业录取。第三学年这两个专业的学生可自主选择专业方向。
专业要求:北京招生计划中的小学教育专业和学前教育专业在本科二批录取且需要进行面试,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身体条件:我校各专业对考生身体状况的要求按照首都师范大学招生体检相关规定执行。
单科成绩:历史学(基地班)、世界历史(基地班)、生物科学与生物技术、数学与应用数学、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录取时,对外语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总体水平而定;数学系和信息工程学院的各专业以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在录取时对数学单科成绩有一定要求,具体分数视当年考生总体水平而定。
外语语种:外语类各专业及汉语方言文学(比较文学)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其他专业不限考生语种。入学后公共外语只开设英语课。报考外语类专业必须参加口试,外语专业录取时要参考英语笔试和口试成绩。
优惠政策:考生加分投档的条件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执行。学校提档和分专业时都考虑加分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