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2014年艺术类统考录取规则及录取办法
(一)江西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按本省确定的第二批普通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划定省属本科高校艺术类专业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简称艺术类本科省控文化线)。
1.本科录取
(1)列入艺术类二本批次招生的省内高校录取办法
艺术类(非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在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和艺术类本科省控文化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设四个平行一志愿,在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和艺术类本科省控文化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总分排序,文化成绩总分也相同时,按考生文化成绩排位排序(考生文化成绩排位执行文科成绩排位顺序)。
(2)列入艺术类提前批次招生的省内高校录取办法
列入提前批次招生的省内高校音乐、舞蹈类小专业录取:将文化成绩达到外省本科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相应专业本科合格线,同时填报该校一志愿的考生,一次性投档至该校,由院校根据专项成绩(不包含乐理、视唱)从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2014年仅声乐、琵琶、二胡、小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笙、唢呐、长笛、双簧管、大管、小号、长号、圆号、舞蹈15个项目可按小专业进行招生。
南昌航空大学提前批次表演专业空中乘务方向录取:将文化成绩达到外省本科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空中乘务本科合格线,同时填报该校一志愿的考生,一次性投到该校,由高校择优录取。
(3)省内部分高校书法学特设专业录取办法
在艺术类第二批本科投档之前,将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本科省控文化线,专业取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按志愿、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向招生高校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生源不足时不等学校下载立即投二志愿。
2.独立学院(三本)录取:按志愿优先录取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和艺术类本科省控文化线,仍未被录取的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如招生高校生源不足时,在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三本合格线和艺术类本科省控文化线的考生中,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3.高职(专科)录取:在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线和艺术类专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4.“三校生”本科录取: 在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三校生”本科合格线和“三校生”艺术类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生计划数1:1的比例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5.“三校生”专科录取:根据赣教职成字[2001]26号文件规定,以取得艺术类专业专科合格考生的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投档,由高校择优录取。
(二)外省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本科录取:将取得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本科合格证并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资格线,或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指认可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高校)、文化成绩达到我省确定的外省本科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填报了该校第一志愿的所有考生档案,一次性投到该校,由高校择优录取。
2.独立学院(三本)录取:将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三本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我省确定的外省本科高校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填报了高校第一志愿的所有考生档案,一次性投档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
3.高职(专科)录取:将达到省艺术类专业统考专科合格线、文化成绩达到艺术类专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填报了高校第一志愿的所有考生档案,一次性投档至高校,由高校择优录取。
(三)录取批次安排
外省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安排在提前本科批次进行;本省艺术类本科专业(除景德镇陶瓷学院及列入提前批次招生的省内高校部分专业外)录取安排在第二批本科批次进行;外省独立学院本科专业录取与我省独立学院安排在同一批次(第三批本科批次)进行;外省高校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录取与我省高职(专科)安排在同一批次进行。
详情可点击查看:2014年江西省艺术类专业招生规定(含美术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