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演(京剧)专业本科招生考试规程
专业考试以中等艺术学校戏曲表演专业毕业生所具专业素质为基点进行测试。
一、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专业总分:100分)
(一)初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基本功:由“腿功、把子功、毯子功、身段”四项组成。考生根据所学行当任选两项。测试考生所掌握的基本功法及技巧水平。
2、唱念:考生根据所学行当,任选一段唱念。测试考生掌握声腔艺术的能力。
3、视唱练耳:测试学生识谱(简谱)和听音能力。
(二)复试:(成绩为优、良、中、差,“差”即视为淘汰)
1、剧目片段(自选):考生根据所学行当,自选一段剧目片段(时间为5—10分钟)。测试考生掌握“唱念、表演、综合功法”等能力。
2、角色创造(小品):考生抽取题目,即兴编演小品。测试考生的想象力、创造力。
(三)三试:(100分)
1、综合素质测试(80分):根据考生初、复试评定情况,进一步测试其综合技能,以及其对所学行当特点的掌握与表现能力。
2、口试(20分):测试考生对所学某一剧目中人物的理解与技术特点的分析,以及戏曲表演基本理论的掌握程度,了解考生文化学习、知识结构等情况。
二、录取方法:
1、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经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批准,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2、在学校划定的最低文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3、经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批准,专业考试前三名考生可加文化分20分。
表演(木偶)专业本科招生考试规程
专业考试主要是对考生的外部条件(形象、身高、音色、语言等)以及想像力、观察力、动作协调性,创作激情等专业素质进行综合性的测试、评判。
一、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专业总分:100分):
(一)初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语言:自备故事、散文或寓言等(任选一项)。考查考生对作品的理解能力和表达能力。
2、声乐:自备歌曲一首。考查考生的音色、音准和表现力。
3、表演:自备小品。考查考生的表演基础和表现能力。
4、形体:自备舞蹈、武术、体操(任选一项)。考查考生的身体协调能力。
(二)复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命题小品:考生抽取小品题目,即兴构思表演。
2、命题朗诵:考生抽取文字材料,现场朗诵。
(三)三试:(100分):
1、才艺展示(70分):自备一项艺术特长展示。
2、面试(30分):艺术、文化综合测试题问答。
二、录取方法:
1、按照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经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批准,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2、在学校划定的最低文化分数线的基础上,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3、经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批准,专业考试前三名考生可加文化分20分。
表演(京昆器乐与民乐)专业本科招生考试规程
专业考试以中等艺术学校音乐表演专业毕业生和普通高中生所具备的专业素质为基础进行测试。表演(京昆器乐与民乐)专业以戏曲伴奏人才为主要培养目标,入学后将学习和参加戏曲音乐伴奏。
一、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专业总分:100分):
(一)初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管弦乐:
剧目、曲目或曲牌演奏(自选)
2、打击乐:
剧目或曲牌演奏(自选)
注:①初试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6分钟。
②除京昆打击乐以外其它乐器不准伴奏人员参加。
(二)复试:(40分,低于25分为“不合格”)
1、管弦乐:
(1)剧目、曲目或曲牌演奏(自选,不可重复初试内容)
(2)剧目、曲目或曲牌视奏
2、打击乐:
打击乐合奏
注:①复试演奏时间一般不超过6分钟。
②除京昆打击乐以外其它乐器不准伴奏人员参加。
(三)三试:(60分)
1、视唱练耳测试(10分):
管弦乐,打击乐:
(1)听音记谱:①和声音程;②和弦;③节奏;④旋律
(2)视唱 :一个升降号以内的各种调式。
2、乐理(笔试10分):
(参考书目:李重光编写的《音乐理论基础》)
3、综合艺术素质测试(面试40分):根据考生初、复试评定情况,进一步测试其综合能力。
二、录取方法:
1、复试成绩与三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总分。分乐器种类,同一乐器按专业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经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批准,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2、在学校划定的最低文化分数线的基础上,分乐器种类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经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批准,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不分乐器种类)可加文化分20分。
三、补充说明:
拟录取乐器种类如下:京昆打击乐4名、京胡4名、京二胡1名、月琴2名、三弦1名、民二胡1名、琵琶1名、扬琴1名、古筝1名、笛子1名、大提琴1名、笙1名、唢呐1名。
以上乐器种类在录取时根据考生填报志愿实际情况(如某乐器无合格考生或未录满),个别乐器种类会有所调整。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戏剧戏曲音乐设计与制作)专业
本科招生考试规程
专业考试主要是对考生的以下素质进行评判:键盘乐器或其他中西乐器演奏(唱)基础、技巧与作品表达能力;视唱练耳、音乐音响作品听辨能力;音乐基本理论、戏曲音乐常识与音乐创作能力等。
一、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专业总分:400分):
(一)初试:(成绩为合格、不合格)
1、自选器乐曲目演奏(一首)
2、自选其它形式艺术表演(一项)
(二)复试:(口试、笔试,200分)
1、视唱练耳(120分):
(1)、视唱:
(2)、练耳(听写):
A、单声部节奏
B、大、小、增、减三和弦原位及转位
C、单声部旋律
2、作品听辨(80分)
(三)三试:(笔试,200分)
1、基本乐理(80分)
2、专业加试(二选一,20分):
(1)基础声学原理
(2)戏曲音乐常识
3、命题音乐写作(含和声考题)(100分)
注:考试除钢琴外,不提供其它中、西乐器。
二、录取方法:
1、复试成绩与三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总分。按照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经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批准,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2、在学校划定的最低文化分数线的基础上,以文化总分(750分制)的20%加专业总分为综合分,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择优录取。
3、文化考试达到所在省市普通类本科第一批次分数线者优先录取。经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批准,专业考试成绩前二名考生可加文化分20分。
戏剧影视导演(戏曲)专业本科招生考试规程
以中等艺术学校戏曲表演专业毕业生,或有一定艺术素养的普高生所具专业素质为基础进行测试,发现和选拔具有一定专业素质及创造潜力的戏曲导演人才(含部分木偶导演)。
专业考试主要是对考生的想象力、表现力、文学艺术修养等素质进行测评。
一、专业考试流程及内容:(专业总分:200分)
(一)初试:(60分)
1、才艺展示(40分):自选戏曲、木偶、声乐、舞蹈表演片段。
2、朗诵(10分):自选诗歌、寓言、散文任一项。
3、看图即兴讲述(10分):抽取图画,即兴讲述。
(二)复试:(80分)
1、命题编讲故事(40分):抽取题目,准备十五分钟左右,讲述故事。
2、命题小品(40分):抽取题目,准备十五分钟后表演。
(三)三试:(60分)
1、作品分析(笔试40分):观摩一部戏曲作品,从导演的角度进行分析、写作。
2、综合艺术素质测试(面试20分):文学、戏曲艺术常识问答
二、录取方法:
1、初试、复试、三试成绩相加为专业总分。按男、女生分开,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经校招生与毕业生就业工作委员会批准,发放专业合格通知书。
2、在学校划定的最低文化分数线(含语文单科最低分数)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择优录取,男女大致比例为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