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云南艺术学院各专业录取原则如下:
(一)普通本科
1.艺术设计学、建筑学本科专业或方向实行“专业、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排名择优录取”,文理相同,且无级差;
2.音乐学、艺术教育、戏剧学、戏剧影视文学、戏剧影视导演、广播电视学、广播电视编导、影视摄影与制作、美术学、绘画(书法)、摄影、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公共事业管理(艺术管理)、文化产业管理本科专业或方向实行“专业、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文化与专业总分相加后排名,择优录取”,文理相同、且无级差;
3.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舞蹈学、舞蹈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绘画、雕塑、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公共事业管理(礼仪与公关艺术)本科专业或方向实行“专业、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总分成绩排名,择优录取”,文理相同、且无级差。
(二) “三校生”招生考试的专业:
视觉传达设计(限招“三校生”)、艺术教育(限招“三校生”)本科专业实行“专业、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总分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三)“专升本”各专业:
音乐学、音乐教育、美术学、艺术设计、艺术教育专业实行“文化成绩达到最低控制线后,按专业总分成绩排名,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