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民族大学2018年在山东美术专业录取分数
学院 | 专业名称 | 科类 | 科类 | 山东 |
设计学院 | 动画 | 艺术综合 | 艺术文 | 375.068 |
艺术理 | 361.532 | |||
视觉传达设计 | 艺术综合 | 艺术文 | 378.336 | |
艺术理 | —— | |||
产品设计 | 艺术综合 | 艺术文 | 375.4 | |
艺术理 | 367.6 | |||
建筑学院 | 环境设计 | 艺术综合 | 艺术文 | 381.332 |
艺术理 | —— |
录取方式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区)艺术类专业统(联)考,考生的省级艺术专业统(联)考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艺术类本科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联)考成绩缺一者不予录取。
(2)在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体检合格的情况下,各省(区、市)根据生源情况控制在艺术类专业所有计划的100%比例范围内,按考生投档综合成绩实行“分数优先”录取原则择优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学生的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3)对内蒙古自治区进档考生采取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综合成绩实行“专业志愿清”录取原则择优录取,若有退档,不进行顺延录取。
(4)我校在辽宁省批次为艺术类(美术类)本科批第一阶段,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
辽宁省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2 + 专业课成绩
(5)除辽宁省外其他省份综合成绩计算公式为:
综合成绩 =文化课成绩(含高考加分)×60% + 专业课成绩×40%
(6)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考生同为汉族或少数民族且综合分相同时,按文化课成绩排序择优录取,文化课成绩相同时按照单科成绩排序录取(文科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科按照数学、语文、外语排序),文理兼招或不分文理省(区、市)考生按照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总和、语文数学成绩总和、语文成绩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