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报考条件:招收应届(往届)高中毕业生以及符合国家报考条件的考生。
2、我院全国共设立十一个考点,考生可自行选择进行加试,但不允许重复加试,如参加重复加试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成绩。
3、我院艺术类本科专业面向全国招生,艺术类高职专业面向部分省市招生,具体招生计划请参看《招生计划分布》,无高职招生计划地区的考生,不得报考高职专业。
4、我院艺术类本科专业的专业课成绩只承认在本院加试的成绩;艺术类高职专业的专业课成绩承认有招生计划的各省的联考成绩,如省内没有相应类别的联考,请到北京本院进行专业加试。
5、报考本科广告模特与形象设计方向身高需1.68米以上,考生初试通过后请按初试合格证上的时间到北京本院进行复试。
6、我院艺术类本科专业只招女生,艺术类高职专业男女兼招。
7、报名手续:报名时须出示当地招生办签发的《专业课考试报名资格证》报名时须交材料:按要求填写好的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影印件;考生本人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一底版)照片三张,分别贴在报名表、准考证及报名表存根指定的位置上,并交纳报名考试费。
8、参加专业考试时,考生须持准考证、本地区招生办签发的《专业课考试报名资格证》及身份证(或学生证等其它带有照片的有效证件)进入考场;考试的所需用品(考试纸除外)自备。
其它说明:
1、专业成绩查询:
考生可登录我院网站查询成绩:www.cwu.edu.cn
凡专业课考试成绩合格者,于4月15日前发给合格证,考生持此单到本人户口所在地报名,参加当地全国统一文化考试。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2、录取:
我院对专业和文化考试达到分数线的考生,按综合分(专业课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3、学费:
由于艺术类专业学习费用较高,请考生根据家庭经济实际状况选择报考。艺术类本科各专业每人每学年学费9000元。人物形象设计(高职)、主持与播音(高职)每人每学年学费12000元。编导(高职)、影视表演(高职)每人每年学费16000元。(以北京市物价部门规定为准)
4、报到:
凡被我院录取的新生,报到时须凭学校专业准考证、文化准考证及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证件上的照片必须是同一底版,务请妥善保管;其它要求请参照“新生入学须知”。
5、复查:
新生入学后,三个月之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与国家教育部招生规定不符或有舞弊行为者(如专业复查考试与专业入学考试不符),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处理。
2006年艺术专业加试科目
2006年中华女子学院艺术类加试考点
2006年中华女子学院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分布
2006年艺术类高职专业计划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