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人数及收费标准 招 生 专 业 (方 向) | 层 次 | 学 制 | 湖南省计划数 | 学费标准(元∕年) | 科 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本科 | 四 | 25 | 9000 | 文理兼招 | 环境设计 | 9000 | 文理兼招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9000 | 文理兼招 | 动画 | 9000 | 文理兼招 |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 48 | 9000 | 文理兼招 | 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 | 9000 | 文理兼招 | 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 | 9000 | 文理兼招 | 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 | 9000 | 文理兼招 | 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 | 9000 | 文理兼招 |
二、报考条件 1、符合《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确定的报考条件者均可报考 2、热爱艺术,并有一定的艺术基础 3、身体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等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报名时间及考试地点 省 份 | 考 点 | 类 别 | 报名(测试)地点 | 报 名 时 间 | 专业测试时间 | 湖南省 | 长沙市 | 播音与主持类 |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2013年1月26日~27日 | 2013年1月28日 | 音乐类、舞蹈类 | 湖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四、考试科目 类 别 | 专 业 名 称 | 专业考试科目 | 美术类 | 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 | 认可湖南省美术统考成绩 | 非美术类 | 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 | 1、目测外形; 2、基本功展示;3、舞蹈片段;4、即兴创编 (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上述四项各占25%) (考生忌浓妆) | 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 | 1、目测外形; 2、视唱、听音、节奏; 3、声乐:演唱一首声乐作品; 4、钢琴或器乐:演奏一首钢琴或器乐作品; (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第1、2项必考,其中:第1项分值占10%;第2项分值占10%;第3~4项任选一项,分值占80%。) | 非美术类 | 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招收播音主持和编导类考生) | 1、目测外形;要求男生身高原则不低于1.73米;女生身高原则不低于1.60米。(考生忌浓妆) 2、朗诵(自备作品,限时3分钟内); 3、即兴评述(限时3分钟内); 4、才艺展示(声乐、舞蹈、器乐、小品、相声等)任选一项 三分钟以内; (专业测试总分为:100分,第1项占20%,第2项占30%,第3项占20%,第4项占30%) | 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 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招收播音主持和编导类考生) | 1、目测外形; 2、朗诵(自备作品,限时3分钟内); 3、即兴评述(限时3分钟内); 4、英文朗诵(自备作品,限时3分钟内); (艺术教育方向测试总分为:100分,第1项占10%,第2项占50%,第3项占40%) (双语播音主持测试总分为:100分,第1项占10%,第2项占25%, 第3项占20%,第 4项占45%) |
五、录取原则 在湖南省艺术类相应类别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对高考填报我校志愿考生: 1、美术类:文化课及统考专业成绩达到湖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⑴环境设计、动画专业:按(文化课成绩*0.4+专业统考成绩*0.6)的综合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⑵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按湖南省专业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2、非美术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合格,文化课成绩达到湖南省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 ⑴音乐学(音乐教育方向)、音乐学(音乐舞蹈教育方向)专业:按我院组织的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⑵音乐学(综艺主持与编导方向)专业:按(文化课成绩*0.4+专业校考成绩*0.6)的综合分排序,从高到低录取(专业前三名优先录取)。 ⑶音乐学(艺术教育方向)、音乐学(双语播音主持方向)专业:按文化课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上述招生办法如与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政策不符,以教育部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文件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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