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本科专业投档时,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中央民族大学、东华大学、北京服装学院、天津工业大学、江南大学、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及浙江传媒学院的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像、录音艺术,浙江理工大学的艺术设计,内蒙古大学的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艺术类本科专业,按照考生学校志愿关联专业成绩全部投档。
除上述院校及专业外,其他艺术类专业均在全省艺术类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进行投档。其中,省外院校中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的关联统考成绩、进行了艺术专业校考的关联校考专业成绩按考生志愿分专业全部投档;省内院校的美术类专业关联统考专业成绩(山东师范大学的美术类专业使用校考成绩)、非美术类专业关联校考专业成绩,按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向招生院校投档。
另外,使用美术类统考成绩的专业,若顺序志愿生源不足,根据缺额计划总数,按文化成绩1:1.5的比例划定投档文化控制线。在线上生源中,根据统考美术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1:1的比例随机投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