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证发放
我校艺术类专业合格证按照招生计划数1:4发放。所有《合格证》将在4月29日通过挂号信寄出,请合格考生注意查收。我校依据各省招办反馈给我校的考生信息(收件人、通信地址、邮编、电话信息)以邮局挂号信的方式向合格考生寄送合格证,请各合格考生提醒收件人或电话联系人及时查收。
若有不详或在5月15日后还未收到合格证的考生,请在工作日正常上班时间电话咨询我校招生就业处,联系电话为0776-2848059。凡因地址不详等原因未收到合格证的合格考生,不影响报考资格,均有资格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
特别说明:艺术类考生的名次为考生所在省所报考艺术类具体专业的名次。(艺术类具体专业分为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音乐表演这四个专业);
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专业文化成绩在本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成绩合格,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