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轮“学考”报名开始,由“学考”取代的会考也将在今年彻底淡出。
日前,许多学生及家长询问“学考”究竟与以前的高中会考有什么不同。带着读者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教育考试院负责“学考”的相关负责人。
“学考”就是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是随着国家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而实施的一项考试制度,是依据普通高中课程标准检测学生学业修习程度的终结性考试,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合格是取得普通高中毕业证书的必要条件。《国家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提出: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将纳入未来的高考改革,作为高校招生录取的一项重要依据。学业水平考试也是国际通行的教育评价制度。
学业水平考试设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考试科目为数学、外语(含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思想政治、历史、地理、信息技术等10个科目。考试科目均实行闭卷考试,其中信息技术实行无纸化考试,英语含听力测试。考查科目为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通用技术、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研究性学习等科目。考查科目中物理实验、化学实验、生物实验、体育与健康、音乐(实践部分)以实践操作和技能素质考查方式进行,音乐(卷面部分)、美术(卷面部分)、通用技术实行无纸化考试,美术(作品部分)、研究性学习以提交作品、成果的形式进行考查。
考试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卷,统一管理发布考试成绩。考查科目实行全省统一命题,统一管理发布成绩,市、县两级教育考试部门组织实施。学业水平考试每年举行两次,其中文化科目考试时间为每年5月下旬和12月上旬,信息技术和考查的时间为每年3至4月和10至11月。
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实行等第制分科目报告的办法,考试科目分A(优秀)、B(良好)、C(合格)、D(不合格)四个等第,考查科目分Y(合格)、N(不合格)两个等第。考生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重复报考同一科目,该科目成绩按取得的最高等第记录。
普通高中在校生修业期满,所有规定科目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均达到合格及以上等第者,考生本人申请,学校逐级上报后,由省统一颁发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和河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证明单。考生取得学业水平考试合格证书后,不再办理考生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的更正和变更,不再办理考籍变更手续,不允许再次报考我省学业水平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