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计划
招生专业 | 层次 | 学制 | 招生人数 | ||||
上海 | 江苏 | 河南 | 浙江 | 安徽 | |||
艺术设计 | 本科 | 四年 | 90 | 10 | 10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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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时尚设计方向) | 专科 | 三年 | 20 | 10 |
| 20 | 10 |
注:1、各专业均文理兼收;
2、艺术设计本科入学时暂不分专业方向,就读一年后结合学生志愿、专业要求和生源实际情况统筹按专业方向分班;
3、艺术设计本科专业都具有学士学位授予权;
4、实际招生计划以各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数字为准。
5、就读地点:艺术设计本科四年均在上海杉达学院本部(浦东新区金海路2727号);
艺术设计(时尚设计方向)专科一年级在上海杉达学院嘉善光彪学院(浙江省嘉善县人民大道 505 号)二、三年级专业课在上海杉达学院时尚设计学院 (普陀区长寿路652号)。
二、录取原则
1、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必须达到考生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的艺术类本批报考资格,本科考生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50分(含50分)以上,文理兼收。
2、录取时以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文理考生均按其录取总分由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3、上海考生取得上海市艺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第二批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高考英语成绩须达到50分(含50分)以上,直接录取。
4、上海考生艺术类专业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前1000名、文化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单科不限,直接录取。
5、上海考生艺术类专业成绩达到上海市艺术类专业统考前1500名、文化和专业合成总分达到本校最低录取分数线,单科不限,直接录取。
6、录取总分计算公式: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满分÷高考文化满分)×高考文化成绩。
7、同分考生看专业统考成绩。
详情请查看: 上海杉达学院201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