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高考网讯 广西2014年艺术类美术类统考考试科目及分值如下:
(一)美术类统考科目为《素描》、《速写》、《色彩》 3 科,每科满分为 100 分,总分 300 分。
(二)书法类统考科目为《楷书临摹》、《隶书临摹》、《书法创作》 3 科,每科满分为 100 分,总分 300 分。
(三)音乐类统考科目分基础科目 3 科和专业科目 1 科,共 4 科。基础科目为《听音记谱》、《乐理》、《视唱》 3 科,为必考科目;专业科目分《演唱》、《演奏》、《舞蹈》,从中选考 1 科。每科满分为 100 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听音记谱 0.4 、乐理 0.5 、视唱 0.6 、专业科目 1.5 )折合成 300 分。
(四)舞蹈类统考科目分基础科目 2 科和专业科目 1 科,共 3 科。基础科目为《基本功》、《民间舞》 2 科,为必考科目;专业科目分《古典舞》、《现代舞》、《芭蕾舞》,从中选考 1 科。每科满分为100 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基本功 1.1 、民间舞 1.1 、专业科目 0.8 )折合成 300 分。
(五)播音主持类统考科目为《普通话语音》、《综合专业素质》、《才艺展示》 3 科,每科满分为 100 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普通话语音 1.0 、综合专业素质 1.5 、才艺展示 0.5 )折合成300 分。
(六)广播影视编导类统考科目为《综合知识》、《故事写作》、《影视作品分析》 3 科,每科满分为 100 分,总成绩根据各科权重系数(综合知识 1.0 、故事写作 0.9 、影视作品分析 1.1 )折合成30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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