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广西艺术学院本专科招生录取工作考生问答
一、广西艺术学院是什么性质的高校?
答:广西艺术学院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文化部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的高校,全国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之一,全国6所省(区)属综合性艺术院校之一,广西唯一一所国家独立设置的具有硕士授予权的艺术高校。
二、广西艺术学院2014年招生计划是多少?
答:我院2014年本科计划3400人,高职专科计划800人。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院本科招生可不做分省分专业计划,视各省各专业生源情况安排招生计划(其中广西除外)。高职专科根据分省分专业计划进行招生。
三、广西艺术学院2014年本科专业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我院2014年本科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不同专业类别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凡填报我院本科专业(含中英、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志愿的考生,必须取得我院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资格,并且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各专业高考文化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在考生填报志愿后由我院自行划定并公布。广西考生分数线在我院招生资讯网页公布,外省考生分数线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
(二)录取时根据考生的文化和专业成绩(不分文理科),参考外语等相关科目成绩,以及德、智、体等情况全面衡量,择优录取。我院2014年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不同专业类别按以下原则进行:
1.本科音乐表演(演唱、演奏、流行音乐、民族音乐表演)专业的考生,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的外省考生,录取时按专业主科成绩(参考专业总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2. 本科美术学(美术史论、美术理论与批评)专业,录取时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7:3的结构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广播电视编导(含中英校际交流2+2项目)、戏剧影视文学、舞蹈学专业,录取时按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5:5的结构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3. 本科音乐学(文化艺术管理、艺术商务)、美术学(文化艺术管理)、艺术史论、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考生,录取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其中,报考风景园林、艺术教育、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的外省考生,如考生高考所在省对这些专业的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另有规定的,按考生高考所在省规定执行。
4. 凡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中英、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摄影、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的考生,优先录取。
5. 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音乐学)专业,参加音乐学(音乐教育)专业类别考试的,广西考生按照专业总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外省考生按照专业主科成绩(参考专业总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参加音乐表演(演唱、流行音乐、演奏)专业类别考试的,广西和外省考生均按照专业主科成绩(参考专业总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6. 广告学(广告策划)本科专业,招收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科类考生(我院按照艺术类培养),录取时按照各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科类高考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7. 本科专业除以上第一至第七款的专业(方向)以外,其余专业(方向)按专业总分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8. 对专业考试成绩名列前茅的优秀考生,第一志愿(第一专业)填报广西艺术学院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其文化分达不到该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时,经所在省级招生办同意,可给予文化分线下30分投档、录取。
(1)广西考生:
① 广西考生报考我院按专业总分排序录取的专业,在所属考试类别中排名前三名且总分不低于255分(满分300分)者;
② 广西考生报考我院按专业主科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在所属考试类别中排名前三名且主科成绩不低于160分(满分180分)者。
(2)外省考生(不含广西考生):
① 外省考生报考我院按专业总分排序录取的专业,在所属考试类别中排名前三名且总分不低于255分(满分300分)者;
② 外省考生报考我院按专业主科成绩排序录取的专业,在所属考试类别中排名前三名且主科成绩不低于200分(满分225分)者。
③ 以上排名是指所有外省考生(不含广西考生)统一排名。
9. 以上录取原则如与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不符的,按教育部及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政策执行。
(三)录取时,对于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报考的专业及成绩情况调剂到其他专业(方向)录取。对不服从专业调剂录取的,作退档处理。
(四)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考生按照联招办的有关政策审核录取。
四、高职专科专业录取原则是什么?
答:报考高职专业的考生,须取得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专业统考合格资格,文化成绩达到该省、自治区、直辖市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录取时按专业成绩从高分至低分排序,择优录取。
五、广西艺术学院2014年本、专科录取体检及特殊要求是什么?
答:(一)考生身体健康状况须符合教育部和卫生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等有关补充规定的要求。其中,我院部分专业对考生身高、男女比例或身体有特殊要求,具体详见我院2014年《招生简章》。
(二)本科音乐学[音乐教育 (以演奏为主)]、艺术教育专业仅招录钢琴、电子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古筝等五种乐种;音乐学(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专业仅招录演唱和演奏(键盘)为主的考生。
(三)本科音乐表演(演奏)专业各乐种录取人数根据本年度专业教学需要安排。
六、考生在填报志愿栏时,是否必须填报“服从调剂”?
答:是否填报“服从调剂”由考生本人根据自我意愿选择填写“是”或“否”。在录取时,对于无法满足专业志愿的考生,如服从调剂者,则按照考生报考的专业类别及成绩调剂到相同类别其他专业(方向)录取;对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七、高职毕业后,能否有机会继续就读本科?
答:有。经教育部和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考入我院就读的高职生,学习期间成绩优异者,按照一定的比例,经过遴选推荐,优秀高职生可免试直接升入本科阶段继续学习。此外,学生也可根据自身情况通过在专科学习阶段选择“自考专本衔接”的学习形式获得国家自学考试本科文凭和学士学位。
八、本科毕业后,是否有机会就继续就读硕士研究生?
答:有。经教育部批准,考入我院就读的本科生,学习期间成绩优异者,按照一定的比例,经过遴选推荐,优秀本科应届毕业生可以免试继续攻读硕士研究生。
九、在校生有机会参加国际交流与合作培养项目吗?
答:我院积极开展对外教育合作与文化交流,先后同美国朱莉亚音乐学院、迈哈密大学、西俄罗冈大学、英国格林多大学、德国不莱梅艺术学院、俄罗斯列宾美术学院、加拿大多伦多音乐学院等国外院校开展了艺术交流与教育合作。此外我院还与英国格林多大学和美国西俄勒冈大学(均为公立大学)合作开展中美合作办学3+1项目及中英、中美校际交流2+2项目校际合作项目。
十、新生入学后会进行复查吗?
答: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十一、广西艺术学院有几个校区?
答:有四个校区,具体为:
1)南湖校区:广西南宁市教育路7号
2)相思湖校区:广西南宁市罗文大道8号
3)西校区:广西南宁市大学东路162-1号
4)桂林校区:广西桂林市雁山区雁山镇21号
十二、2014级本专科新生教学区如何安排?
答:2014级本专科新生教学区安排如下:
序号 | 单 位 | 本科专业(方向) | 校区安排 |
1 | 桂林中国画学院 | 各专业方向 | 相思湖校区 |
2 | 各专业方向 | ||
3 | 设计学院 | 各专业方向 | |
4 | 建筑艺术学院 | 各专业方向 | |
5 | 造型艺术学院 | 各专业方向 | |
6 | 影视与传媒学院 | 各专业方向 | 南湖校区 |
7 | 音乐学院 | 各专业方向 | |
8 | 舞蹈学院 | 各专业方向 | |
9 | 民族艺术系 | 各专业方向 | |
10 | 东盟艺术系 | 各专业方向 | |
11 | 人文学院 | 各专业方向 | |
12 | 管弦系 | 各专业方向 | |
13 | 艺术教育学院 | 美术学(美术教育) | 西校区 |
其他各专业方向 | 相思湖校区 | ||
14 | 漓江画派学院 | 各专业方向 | 桂林校区 |
15 | 职业技术学院 | 各高职专业方向 | 西校区 |
十三、广西艺术学院高考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如何查询?
答:高考录取结果由各省高考招生办公室或考试院在该省官方招生网站公布,考生可通过这些网站或各地招办指定的声讯台进行查询。我院不另行公布录取结果,不受理录取结果查询。
十四、广西艺术学院2014年录取通知书何时寄发?
答:本专科录取通知书在各省录取结束后十天左右以邮政特快专递寄发,具体时间请关注我院招生资讯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