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07年普高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山东省考试院12月8日公布2007年普通高校艺术招考政策,考生须在1月10日至11日到户口所在县(市、区)招办报名。
省考试院有关负责人介绍,2007年山东省艺术招生不联考,仍然实行在省考试院统一管理下的院校自主专业测试的办法。
测试时间3月1日至3月15日,各院校须在规定时间段内安排专业测试。普通高校艺术类专科(高职)专业原则上不安排专业测试,采用认定本科院校同类专业合格成绩(证)的办法。个别无法对应的专科(高职)专业,必须经我省批准后可安排专业测试,学校擅自发放的合格证一律无效。
为减轻考生考试负担,2007年增加淄博、东营、菏泽承办外省院校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4月6日前送达考生。省内院校按招生计划1:4至1:5的比例发放《2007年艺术类专业测试合格证》,其中注明考生的专业成绩和排名。
(大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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