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西华师范大学招生章程》的录取规则和办法,2014年我校艺术类在河南省录取分数如下:
序号 | 录取省份 | 类别 | 专业 | 最高分 | 最低分 | 平均分 |
1 | 河南 | 艺术类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343 | 318 | 327.3 |
2 | 河南 | 艺术类 | 音乐学 | 146 | 140 | 143.3 |
3 | 河南 | 艺术类 | 美术学 | 687 | 641 | 651.3 |
4 | 河南 | 艺术类 | 视觉传达设计 | 657 | 571 | 629 |
我校2014年在各省不单设艺术类招生专业考点,招生录取认可各省的高考文化成绩(以下简称文化成绩)和艺术类统考专业成绩(以下简称专业成绩)。凡报考我校美术学、设计学类专业(美术学、绘画、服装与服饰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在进档考生中按综合成绩(文化成绩与专业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凡报考我校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进档考生中按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