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在该省艺术类招生计划50人,文理兼招。
2014年我校在该省录取美术类综合成绩最低分:207.46分,最高分:222.67分;表演类专业课成绩最低分:84.33分,最高分:91.5分;广播电视编导综合成绩最低分:362.9分,最高分:398.49分。
备注:经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第一次投档后,我校尚有个别艺术类专业未能完成招生计划,根据《河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河北省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中“本科提前批A、本科三批和专科提前批中使用院校校考成绩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设一志愿、二志愿,二志愿我省不统一组织志愿征集,有缺额院校进行志愿征集”的要求,我校动画专业3个名额、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5个名额进行征集志愿。
吉林省外美术类专业[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录取规则: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20%+专业课考试成绩×8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吉林省外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表演表演)专业录取原则: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考生所在省的艺术类专业文化课控制线,然后按照我校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测试成绩和文化课成绩都相同,以身高高者优先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70%+专业课考试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