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云南师范大学山东省艺术本科一批录取结果公示如下:
专业 | 科类 | 批次 | 录取 | 文化/专业 | 文化/专业 |
书法学(师范类) | 艺文 | 本科一批 | 17 | 428.0/177.67 | 325.0/162.33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 艺文 | 本科一批 | 3 | 358.0/105.67 | 320.0/100.33 |
动画 | 艺文 | 本科一批 | 2 | 462.0/175.67 | 331.0/141.67 |
广播电视编导 | 艺文 | 本科一批 | 6 | 506.0/163.0 | 334.0/150.0 |
广播电视编导 | 艺理 | 本科一批 | 3 | 435.0/160.0 | 345.0/152.0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艺文 | 本科一批 | 1 | 414.0/81.0 | 330.0/79.67 |
美术学(师范) | 艺文 | 本科一批 | 7 | 472.0/191.0 | 322.0/164.0 |
美术学(非师范) | 艺文 | 本科一批 | 1 | 374.0/168.0 | 349.0/160.33 |
舞蹈学(师范类) | 艺文 | 本科一批 | 8 | 353.0/119.33 | 353.0/119.33 |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 艺文 | 本科一批 | 7 | 473.0/81.33 | 333.0/74.67 |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 艺理 | 本科一批 | 1 | 468.0/79.33 | 468.0/79.33 |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和环境设计) | 艺文 | 本科一批 | 2 | 420.0/179.67 | 339.0/164.33 |
音乐学(师范类) | 艺文 | 本科一批 | 17 | 466.0/170.0 | 326.0/138.33 |
音乐学(师范类) | 艺理 | 本科一批 | 3 | 321.0/140.33 | 321.0/140.33 |
音乐表演 | 艺文 | 本科一批 | 2 | 457.0/86.0 | 368.0/84.0 |
录取原则
1.“音乐学”、“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 、“美术学(师范)”、“美术学(非师范)”、“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专业省内认可云南省统考专业成绩,其他省份以我校专业单独考试成绩为准,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 “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书法学”专业以我校专业单独考试成绩为准,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 “动画”专业以我校专业单独考试成绩为准,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播音与主持艺术” 专业省内认可云南省统考专业成绩,其他省份以我校专业单独考试成绩为准;“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省内外均以我校专业单独考试成绩为准。以上两个专业的录取原则是:文化、专业成绩均达到合格线后按照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 “舞蹈表演(空乘与礼仪方向)”文化分上相应批次合格线,体检及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按照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50%+文化课成绩×50%)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 “艺术教育”专业以云南省音乐类、美术类、舞蹈类统一考试成绩为准, 文化成绩达到云南省二本文史、理工类最低控制线且专业成绩合格后,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