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 记者昨天获悉,2007年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百问》正式发放,艺术类专业分“校考”和“省统考”,报考部分院校必须“校考”“省统考”双合格。
据介绍,“校考”是指高校组织的专业考试,而“省统考”是指江苏省统一命题、设点集中考试、统一阅卷的考试。普通高校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专业如与我省统考专业相同,可使用我省的专业统考成绩;独立学院、民办高校、高职(专科)和本科院校按艺术类招生的高职(专科)专业,如与我省艺术类统考专业相同,必须使用我省专业统考成绩。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类院校和清华大学等5所院校以及普通高校艺术类招生的省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进行专业校考。
不过,报考部分院校必须“校考”“省统考”双合格。凡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等5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普通高校在我省按艺术类招生的本科音乐学专业、绘画专业、美术类专业、艺术设计专业,院校如进行校考,则考生除参加院校校考外,同时必须参加音乐类或美术类的省专业统考,且成绩必须达到省统考专业合格线,才能参加相关高校艺术类专业的投档和录取。
据悉,今年我省艺术类院校由于首次实行平行志愿:对使用校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传统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设置一到两所院校志愿,每所院校志愿中含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对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院校和专业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即每个录取批次包含A、B、C3所院校,每所院校志愿中含4个专业志愿和1个专业服从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