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文件(黑招考办普招[2011]18号)“关于对2012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课校考的批复”的通知,我校艺术类专业课校考增设五个专业(方向):艺术设计 (服装设计与表演)、戏剧影视文学、绘画(实验艺术)、美术学 (摄影)及美术学(书法)。我校招生办在艺术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并严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考试管理,严格考试纪律,健全规章制度和工作责任制及责任追究制度。对在考试过程中出现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有关责任人及考生按教育部18号令严肃处理。具体报名、考试时间详见我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热烈欢迎广大艺术类考生踊跃报考我校。
齐齐哈尔大学招生办
2011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