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师范大学2019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计划及省份
序号 | 专业名称 | 学费标准 | 招生省份 | |
1 | 美术学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330 | 9000元/年 | 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南、广西、贵州、陕西、甘肃 |
2 | 书法学 | 25 | 9000元/年 | 湖北、安徽、福建、湖南、山西 |
3 | 音乐学 | 60 | 9000元/年 | 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江西、陕西、湖南 |
4 | 音乐学(作曲) | 5 | 9000元/年 | |
5 | 音乐表演(声乐表演) | 20 | 9000元/年 | |
6 | 音乐表演(器乐表演) | 35 | 9000元/年 | |
7 | 舞蹈学 | 28 | 9000元/年 | 湖北、河北、山西、内蒙古、安徽、江西、陕西、湖南 |
8 | 舞蹈表演 | 22 | 9000元/年 | |
9 | 舞蹈表演(体育舞蹈) | 20 | 9000元/年 | 安徽、江西 |
备注:实际招生计划、省份及学费标准以各省官方公布计划为准。
录取规则及注意事项
我校认可各省艺术类专业统(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统(联)考成绩必须达到各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因书法学专业湖北省并无统考,我校书法学专业2019年拟在湖北省承认湖北美术学院相应专业校考成绩。有意报考我校书法学专业的湖北考生,只需参加湖北美术学院书法学专业校考即可。考试结束后,我校将根据考试情况及该专业在湖北招生计划,单独划定合格线,并报送合格名单到省招办。
1.音乐学、音乐表演等专业外省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湖北省考生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2]从高到低录取。
2.舞蹈学、舞蹈表演等专业外省与湖北省考生均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舞蹈表演(体育舞蹈方向)专业学生进校后在体育学院培养。
3.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书法学等专业外省考生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60%+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录取,湖北省考生按综合成绩[(专业*60%+文化*40%)*2]从高到低录取。
4.若部分省份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不同于以上录取原则且投档有比例限制时(120%以内),则按该省投档规则计分并从高到低录取。
5.我校在新生入学后,将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及专业成绩进行复查。凡经复查发现有不符合录取条件、弄虚作假行为的考生,我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