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学类,含绘画、雕塑、美术学(美术教育)三个专业,本科,学制四年,学费标准10000元/学年。全国招生计划58人(暂定),拟分省计划如下(暂定,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招生省份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计划 |
上海 | 18 | 安徽 | 6 | 河南 | 4 |
江苏 | 8 | 福建 | 6 | 内蒙古 | 2 |
浙江 | 8 | 山东 | 4 | 湖南 | 2 |
设计学类。其中包含4个本科专业9个专业方向:视觉传达设计(视觉传达、数码艺术、动画设计),产品设计(产品设计),环境设计(空间与展览设计、景观设计),公共艺术(公共艺术设计、摄影艺术、时尚设计)。
全国招生计划125名,拟分省计划如下(最终以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为准):
招生省份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计划 | 招生省份 | 计划 |
河北 | 4 | 安徽 | 5 | 湖南 | 5 |
山西 | 2 | 福建 | 8 | 重庆 | 2 |
辽宁 | 4 | 江西 | 5 | 四川 | 4 |
上海 | 40 | 山东 | 9 | 贵州 | 3 |
江苏 | 8 | 河南 | 8 | 陕西 | 2 |
浙江 | 10 | 湖北 | 2 |
1.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2.录取原则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本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根据教育部和省级招生管理部门的规定,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高考文化投档成绩,
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专业统考成绩、高考语文外语数学总分、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根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