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女子学院2020年艺术类专业拟招生范围(只招女生)
所属学院 |
专业名称 |
层次 |
学制 |
拟招生省份 |
美术与设计学院 |
美术学 |
本科 |
四年 |
河北、山西、辽宁、江苏、安徽、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本科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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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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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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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与舞蹈学院 |
音乐学(师范) |
本科 |
四年 |
河北、山西、辽宁、江苏、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南、甘肃、新疆、浙江、内蒙、广东。 |
音乐表演 |
本科 |
四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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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编导 |
本科 |
四年 |
河北、山西、辽宁、江西、山东、河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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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院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本科 |
四年 |
河北、山西、辽宁、安徽、江西、 |
录取原则
1.除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播音与主持艺术、舞蹈编导专业采用新疆艺术学院校考成绩外,其他拟招生省份艺术类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统考或联考成绩。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市、区)相应艺术专业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2.我校投放了艺术类招生计划的省份,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执行生源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如生源所在省份无明确政策规定,则按我校录取规则录取,原则如下:
①美术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专业成绩×70%+文化成绩×30%)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综合成绩相同,则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成绩再相同,则再按文化成绩高者优先录取,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从高到低录取;
②音乐类、舞蹈编导专业则在文化专业成绩双上线前提下,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文化成绩高者优先,若文化成绩仍相同,则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从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