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东昌学院2021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省份 | 科类 | 专业 | 招生计划数 |
河北 | 艺术(不分文理) | 音乐表演 | 5 |
舞蹈学(师范类) | 5 | ||
视觉传达设计 | 5 | ||
山西 | 艺术(不分文理) | 音乐表演 | 5 |
舞蹈学(师范类) | 5 | ||
视觉传达设计 | 5 | ||
安徽 | 艺术(不分文理) | 音乐表演 | 5 |
舞蹈学(师范类) | 5 | ||
视觉传达设计 | 5 | ||
江西 | 艺术(不分文理) | 视觉传达设计 | 5 |
山东 | 艺术(不分文理) | 音乐表演 | 10 |
舞蹈学(师范类) | 15 | ||
影视摄影与制作 | 40 | ||
动画(校企合作) | 30 | ||
视觉传达设计 | 10 | ||
数字媒体艺术 | 30 | ||
贵州 | 艺术(不分文理) | 音乐表演 | 5 |
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录取时,按各省有关文件公布的办法执行。学院根据考生的文化课及专业成绩,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录取原则为:
(1)山东省内艺术类本科: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和数字媒体艺术)、动画(校企合作)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使用山东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广播电视编导专业使用山东省文学编导类统考成绩;舞蹈学(师范类)专业使用山东省舞蹈类(艺术舞蹈)统考成绩;音乐表演专业使用山东师范大学平台的音乐类联考成绩,且对主副项种类不作要求。
录取时,在山东省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对进档的设计学类、动画(校企合作)、广播电视编导和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考生,依次比对统考综合分数、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对进档的舞蹈学(师范类)专业考生,依次比对统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对进档的音乐表演专业考生,依次比对联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2)山东省外艺术类本科:在所在省划定的艺术类相应专业类别本科文化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根据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对进档的音乐表演、舞蹈学(师范类)、设计学类、广播电视编导等专业考生,使用综合分投档的专业,依次比对统考(联考)综合分数、统考(联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高考位次;不使用综合分投档的专业,依次比对统考(联考)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总分、高考位次。分数或位次高者优先录取。
2.对实行高考选考科目的省(市、区)考生,依据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相关规定进行录取。
3.学院不限外语应试语种,但不对非英语语种的学生单独开设外国语言课程。
4.各专业不限定男、女生招生比例。
5.录取结果按照教育部要求和各省规定的形式公布,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舆论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