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项目 | 招生计划 | 专项要求 | |
1 | 声乐、键盘(钢琴、电子琴、手风琴)类 | 6人(其中键盘1人) | 从事声乐、键盘专业训练3年以上,具有独唱、独奏能力(有合唱团实践经验优先)。 | |
2 | 器 乐 类 | 管乐:a:铜管:小号、中音号、圆号、长号、大号; b:木管: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巴松、萨克斯 | 5人 | 要求业务优秀,有乐队实践经验者优先。 |
民乐:扬琴、二胡、琵琶、阮、笛子、笙、唢呐、古筝 | 5人 | |||
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 | 6人 | |||
打击乐:西洋打击乐、民族打击乐 | 1人 | |||
3 | 舞蹈类 | 5人 | 从事舞蹈专业训练3年以上,具有独舞能力,对形象、形体有一定要求。 | |
4 | 戏剧类(表演、播音、主持) | 2人 | 要求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性格开朗。热爱戏剧、小品表演,节目主持。具有丰富表演实践经验者优先。 |
说明:① 1至3类专业不可兼报,第4类专业可同时兼报1至3类专业之一; ② 此招生计划为指导性计划,学校将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艺术水平测试整体水平进行适当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