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西北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百年学府
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
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
教育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优秀高校
国家体育与艺术师资培养培训基地
国务院首批确定的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
【办学历史】西北师范大学为甘肃省人民政府和教育部共同建设的重点大学、国家重点支持的西部地区十四所大学之一。其前身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发端于1902年建立的京师大学堂师范馆,1912年改为“国立北京高等师范学校”,1923年改为“国立北平师范大学”。1937年“七七”事变后,国立北平师范大学与同时西迁的国立北平大学、北洋工学院共同组成西北联合大学,国立北平师范大学整体改组为西北联合大学下设的教育学院,后改为师范学院。1939年西北联合大学师范学院独立设置,改称国立西北师范学院,1941年迁往兰州。抗日战争胜利后,国立西北师范学院继续在兰州办学。同时,恢复北平师范大学(现北京师范大学)。1958年前学校为教育部直属的全国6所重点高师院校之一,1958年划归甘肃省领导,改称甘肃师范大学。1981年复名为西北师范学院。1988年更名为西北师范大学。
【机构设置】1985年教育部依托学校设立了教育部直属的、高等院校建制的“西北少数民族师资培训中心”,与学校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两位一体的管理体制。1987年,国务院在学校建立了“藏族师资培训中心”。2012年,国务院侨务办公室依托学校设立“西北师范大学华文教育基地”。学校现有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国家级研究院1个,国家级教学团队2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创新团队2个,教育部研究中心2个,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6个,省级重点实验室4个,省级研究中心17个,省高校新型智库5个,省创新群体4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8个。学校现设27个二级学院(65个系、3个教学部),1个独立学院,3个孔子学院。
【办学条件】学校具有良好的办学条件。校本部占地面积960亩,新校区占地面积729亩、生态实训基地约1300亩。校舍总规划建筑面积83.3万平方米,其中各类教学及辅助用房27.5万平方米。各类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31052.3万元,各类文献资源403.9万余册。学校建成了以远程教育、综合教务管理及校园计算机网、通讯网和有线电视网为主体的现代公共教育服务网络系统。
【人才培养】学校自独立设置以来,已培养各类学生23万余人。学校面向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招生,现有各类学生30011人。其中,普通本科生18113人,博士研究生392人,硕士研究生6141人,留学生330人,继续教育学生5035人。连续六期实施本科教学改革工程。2003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2008年教育部英语本科专业评估获得优秀。2010年被评为全国学校艺术教育先进单位。
【师资队伍】学校有一支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2078人,正高级职称人员307人,副高级职称人员694人,具有博士学位人员586人,具有硕士学位人员913人。其中专任教师1272人,教授280人,副教授519人。博士生导师123人,硕士生导师898人。现有双聘院士4人,国家“万人计划”领导人才2人,国家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1人,“长江学者”特聘教授2人,国家级教学名师1人,全国先进工作者2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党和人民满意的好老师”1人,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5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5人,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在职人员12人,教育部“高校青年教师奖”3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13人,甘肃省领军人才第一、二层次人选52人,甘肃省“飞天学者特聘计划”人选23人,省级教学名师19人。学校聘请了100余位国内外知名的专家、学者为特聘或兼职教授。李蒸、黎锦熙、袁敦礼、董守义、李建勋、胡国钰、吕斯百、孔宪武、常书鸿、陈涌、黄胄、彭铎、郭晋稀、李秉德、金宝祥、金少英、南国农等著名教授先后在学校任教。
【学科专业】学校是国务院首批确定具有学士、硕士、博士三级学位授予权的单位。现有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化学、物理学、马克思主义理论、地理学、心理学9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教育学、化学、中国语言文学、中国史、数学、物理学、地理学等7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57个博士二级授权专业,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64个硕士二级授权专业,1个专业博士学位授权类别,14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有2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32个省级重点学科,7个省级优势特色学科,现有77个普通本科专业(其中,英语、数学与应用数学、美术学、汉语言文学、地理科学、物理学、历史学、化学、生物科学等9个专业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已形成较为合理的学位授权体系,涵盖了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10个学科门类。
【科学研究】学校具有较强的科学研究能力,历来重视产学研结合。近年来,社会科学在中国古代文学、西北历史与地理、课程与教学论、民族教育、古籍整理、敦煌学等学科领域的研究优势突出、特色鲜明。自然科学在高分子化学与物理、基础数学、原子与分子物理、教育技术等领域研究深入,基础理论研究成果被SCIE收录论文数量和质量稳步提高,收录论文数居全国师范大学10位左右,化学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学校获得了一批高级别的科研奖励,共获省部级以上奖励560余项,其中全国“五个一工程”奖1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10项(其中一等奖1项),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11项(其中二等奖3项,终身成就奖1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三等奖2项,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二等奖1项,省科学技术奖91项,省社科优秀成果奖495项,省敦煌文艺奖35项。
【国际合作】学校注重国际合作与交流,积极推进国际化发展战略。与美国中田纳西州立大学、美国南伊利诺伊州立大学、苏丹喀土穆大学、英国胡弗汉顿大学、白俄罗斯国立师范大学、新西兰奥克兰大学、马来西亚马来亚大学、香港大学、台湾清华大学等国外及港澳台地区高校建立了长期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与海外70多所科研机构签订了学术合作与交流协议,在学生联合培养、教师互访、科学研究等方面开展实质性合作。目前,学校已与苏丹喀土穆大学、摩尔多瓦自由国际大学、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萨拉热窝大学分别合作建立孔子学院。
【附属办学】西北师范大学现设有附属教育集团,建有附中、二附中、附小和幼儿园,均为甘肃省和兰州市示范性学校,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是西北师范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的窗口学校和教育实习基地。
【社会服务】学校主动适应区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彰显特色优势,着力提升质量,为服务地方发展做出了突出的贡献。一是教师教育、教育学科实力雄厚,着力推动我省及西北地区基础教育和民族教育发展。二是人文社科优势突出,着力服务政府规划决策和示范区建设。三是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水平较高,着力夯实我省科技进步与自主创新的知识源头。四是艺术体育区域知名,着力提升我省文化的影响力和竞争力。五是产学研用紧密关联,着力支撑我省创新驱动和转型跨越发展战略。
【办学定位】学校高举师范教育大旗,坚持立德树人,围绕学生成长这个中心,依靠教师发展这个根本,突出教学重心,把科研与教学有机融合,把传承特色与创新改革有机结合,把自身发展与服务社会有机结合,夯实德智体美基础学科的根基,强化应用学科的社会需求导向和实践性,美化育人环境,筑就一条着力培养学生“人文情怀、国际视野、系统思维、批判性创新思维和信息化应用能力”的特色之路,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高水平大学,努力为民族复兴培养更多人民满意的优秀教师和符合时代要求的高素质人才。
一、招生计划
专业 代码 | 专业名称 | 招生 总数 | 招生省份、计划 | 备注 |
1302 | 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 | 120 | 甘肃100、河北10、河南10 |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音乐学类专业统考成绩,河北、河南省考生使用该省音乐类统考成绩 |
1302 |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 | 90 | 甘肃54、河北16、山东10、内蒙古5、新疆5 | 甘肃考生使用甘肃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其他省(区)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
1304 | 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200 | 甘肃95、山西20、河南20、河北25、江西10、广西10、山东10、陕西10 | 甘肃、山东、陕西省考生使用该省美术类(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
130310 | 动画 | 35 | 甘肃20、河北5、江西5、山东5 | |
130405 | 书法学 | 30 | 甘肃15、山东7、山西8 |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专业统考成绩,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
130305 | 广播电视编导 | 100 | 甘肃50、山西10、湖南10、河北15、河南5、四川5、山东5、 |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统考成绩,山西、河北、湖南省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河南、四川、山东省考生使用该省编导类(编导制作类)专业统考成绩 |
130309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35 | 甘肃15、山东7、山西6、河北7 | 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山东、山西、河北省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
130401 | 美术学(中国画、油画,敦煌市就读) | 35 | 甘肃25、山西5、山东5 | 甘肃、山东省考生使用该省美术类(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 |
130204 | 舞蹈表演(敦煌市就读) | 30 | 甘肃30 | 使用甘肃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 |
注:1、招生计划如与正式公布的有出入,以正式公布的计划为准。
2、以上专业均为文理兼收,学制四年。
二、专业报名、考试时间及地点
省份 | 招生专业 | 报名时间 (2018年) | 考试时间 (2018年) | 报名地点 |
甘肃 | 美术学类(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 2017.11.16- 2017.11.25
| 2017.12.17 | 西北师范大学 |
书法学 | ||||
广播电视编导 | 2017.11.16- 2017.11.25
| 2017.12.30 | 西北师范大学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2017.12.30- 2018.1.1 | |||
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 | 2017.11.16- 2017.11.25 , | 1.6-1.11 | 西北师范大学 | |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 | 2017.11.16- 2017.11.25
| 1.15-1.18 | 西北民族大学 | |
广西 | 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1.21-1.22 | 1.24 | 广西师范大学 |
湖南 | 广播电视编导 | 1.28-2.6 | 2.10 | 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
河北 |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 | 2.22-2.26 | 3.2-3.3 | 河北招考大厦 |
广播电视编导 | 2.23-2.27 | 3.3-3.4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北校区)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 2.24-2.28 | 3.4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 | |
内蒙古 |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 | 1.31-2.1 | 2.2 | 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
新疆 |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 | 2.23-2.24 | 2.25 | 新疆师范大学 |
山西 | 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 1.11-1.24 | 1.27 | 太原师范学院 |
书法学 | ||||
广播电视编导 | 1.12-1.16 | 1.25 | 山西传媒学院 |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1.25初试 1.26复试 | |||
河南 | 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 | 1.20-1.25 | 1.29 | 郑州市106中学 |
江西 | 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 1.13-1.19 | 1.23 | 南昌大学科技学院 |
山东 | 书法学 | 1.31-2.23(2.8-2.21网报系统关闭) | 2.27 | 山东潍坊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
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 |
注:以上考点设置及时间安排、招生计划如有变化,以各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三、考试内容
(一)美术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
1.甘肃、山东、陕西省考生使用该省美术类(美术与设计学类)相关专业统考成绩,考试科目及内容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200分,考试科目为素描(100分),色彩(100分)。
(二)书法学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美术与设计学类(书法)专业统考成绩,考试科目及内容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200分,考试科目为临帖,创作,两科成绩均按百分制计分,其中临帖占60%,创作占40%,总分计算办法如下:总分=(临帖成绩×60%+创作成绩×40%)×2。
(三)音乐与舞蹈学(音乐表演、音乐学)
甘肃、河北、河南省考生使用该生音乐学类(音乐类)统考成绩,考试科目及内容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四)音乐与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学)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舞蹈学类专业统考成绩,考试科目及内容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其他省(区)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100分,考试科目为:(1)舞蹈基本功(60%):主要测试考生的基本素质(形象、身材与比例)和专业素质(身体柔韧性、主要关节的外开程度、足弓、跟腱的生理状况以及控制能力),具体分为把杆部分(搬腿、踢腿)、地面部分(横叉、竖叉、正步位抱蹲、下腰、弹跳、四位转、二位转)和个人技术技巧三部分。(2)剧目片段表演(40%):采用考生现场表演的形式,主要测试考生对舞蹈的综合表现力和舞蹈形象的塑造能力。考生要自备舞蹈片段的伴奏带(CD或卡带)。
(五)广播电视编导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戏剧与影视学类(广播电视编导)统考成绩,河南、四川、山东省考生使用该生编导类(编导制作类)专业统考成绩。考试科目及内容以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为准。
2.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考试形式为集中笔试,总分150分,考试时间180分钟,主要内容为文学艺术常识、广播影视基础知识、命题编写故事、材料作文、影视作品分析。
(六)播音与主持艺术
1.甘肃省考生使用甘肃省戏剧与影视学类(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统考成绩,考试科目及内容以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2.其他省份考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总分100分,考试分初试、复试进行。初试、复试均按百分制评分,复试成绩为考生最终成绩。初试内容为自我介绍、朗诵自备作品;复试内容为朗读指定作品、即兴评述。
四、录取原则
1.根据生源总体情况,学校对所有专业和专业方向设置文化课、专业课录取最低控制线。
2.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按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招生,音乐表演、音乐学按照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招生,舞蹈表演、舞蹈学按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招生,新生进校报到后按照相应学院公布的专业分流方案确定最终专业。
3.甘肃省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器乐方向)在艺术类本科一批A段录取,实行“1+1”顺序志愿,录取时将按照最终公布的具体乐器计划,分别划定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甘肃省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动画、美术学(中国画、油画,敦煌市就读)、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声乐方向)、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表演(敦煌市就读)、广播电视编导、播音与主持艺术等专业在艺术类本科一批B段录取,实行平行志愿;其余省份按照该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4.使用统考成绩且该专业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省份,将按照所在省投档规则进行录取。
5.使用统考成绩且该专业实行顺序志愿(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或该专业使用我校校考成绩省份,按照以下录取原则进行录取:美术学类(含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书法学、动画、音乐与舞蹈学类(音乐表演、音乐学)、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舞蹈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总分、语文、数学依次排序确定),录满为止;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文化课成绩、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后,依据考生志愿,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考生文化课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排序),录满为止。
6.学校艺术类各专业录取时无外语单科成绩限制。
7.艺术类各专业全部实行文理兼收。按文理科分别公布计划的省份,我校在录取时将根据文理科生源情况,统一划线,在文理科之间调整计划录取。
8.统一组织艺术类专业考试省份的考生必须参加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并取得合格证,方可参加我校的专业考试并按以上原则参加录取。
9.学校将在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和录取标准对新生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收费标准
1.据甘发改收费【2012】1874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学费标准为6900元/学年/人。
2.考试费用
根据甘发改收费【2010】1915号文件,艺术类各专业考试报名费为180元/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西北师范大学招生考试中心(甘肃省兰州市安宁东路967号)
邮编:730070
本科招生网:https://zsb.nwnu.edu.cn
E-mail:zsks@nwnu.edu.cn
联系电话(传真):0931-7971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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