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师范大学等15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方案
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在山东组织专业考试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招考〔2019〕2 号)要求,山东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湖南师范大学、上海师范大学、西北师范大学、辽宁师范大学、吉林师范大学、贵州师范大学、重庆师范大学、赣南师范大学、曲阜师范大学、青岛大学、青岛科技大学、烟台大学、鲁东大学协商组建2019年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校考联合考试平台(以下简称联考平台),由山东师范大学统一组织专业测试,成绩共享,统一划定合格线。现将联考方案公布如下:
一、招生计划
2019年山东师范大学等15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
音乐类专业计划设置
舞蹈类专业计划设置2019年山东师范大学等15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
各联考学校相关专业具体招生方向、合格考生名单及录取规则等详细信息由各学校负责公布与解释。
二、考试方式
(一)音乐类专业包含音乐学、音乐表演、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三个专业,统一按音乐类组织考试,分初选、复试两个阶段。
(二)舞蹈类专业(不含体育舞蹈、健美操专业方向)包含舞蹈学、舞蹈表演、舞蹈编导三个专业,统一按舞蹈类组织考试,分初选、复试两个阶段。
(三)音乐类专业和舞蹈类专业,考生不得兼报。
三、初选
初选采取网上报名上传视频、集中评审的办法。考生登录联考平台注册报名,按指定要求自行录制视频并完成视频文件上传。初选只进行筛选,成绩不计入复试。按照不超过音乐类(分艺术文、艺术理)、舞蹈类(分男、女)招生计划总数的6倍分别确定复试考生资格,2019年1月25日前后通过学校招生网站公布复试名单。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1月9日—1月14日(每天9:00—18:00)。
报名网址将于1月9日之前公布。
(二)考试内容要求
1.音乐类考生:考生在报名系统中选择技能一、技能二(在声乐、键盘、民乐、西洋乐四类技能项中任选两项),确定其中1项技能为初选测试技能,录制1首曲目视频,时间不超过10分钟;录制过程声像同步,不得中断、不得进行剪辑,不得扩音,不得添加音效。
2.舞蹈类考生:自选一个舞蹈剧目录制视频,时间不超过5分钟;录制采用全景定点形式,录制过程不得中断、不得剪辑。
3.舞蹈、声乐流行唱法可以选用音响伴奏;民族、美声唱法须为钢琴伴奏或清唱;乐器演奏一律为独奏,不得带任何形式伴奏。
4.上传视频格式及要求详见《2019年山东师范大学等15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初选上传视频格式及要求》。
5.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报考资格。
四、复试
复试为现场测试。取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指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缴费(2019 年 1 月 26 日— 1 月 30 日下午 5 点),并按要求到山东师范大学千佛山校区(济南市文化东路88号)参加现场测试。音乐类、舞蹈类复试内容及要求分别按公布的《2019年山东师范大学等15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类专业联考平台复试说明》《2019年山东师范大学等15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舞蹈类专业联考平台复试说明》执行。
(一)音乐类专业复试
音乐类专业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测试与基础乐科两大部分。专业技能测试包含技能一和技能二两大部分,占总成绩85%;基础乐科包含乐理、听音及视唱三部分,占总成绩15%;复试成绩由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和基础乐科成绩按比例相加形成。
1.专业技能测试
专业技能测试按技能项分考场独立测试,考生根据报名时确定的技能一、技能二项目进行测试,每个考生的两项技能成绩中,成绩高者默认为主项成绩、成绩低者默认为副项成绩;主项成绩占总成绩50%,副项成绩占总成绩35%。
2.基础乐科
基础乐科包含听音、乐理、视唱,其中听音与乐理为笔试,考试时间共100分钟,其中乐理考试时间为60分钟,听音约为40分钟;视唱为面试,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试;听音、乐理、视唱成绩各占总成绩5%。
(二)舞蹈类专业复试
舞蹈类专业复试满分100分,内容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听音与舞蹈常识测试两部分。专业技能测试包含基本条件和舞蹈剧目、技能技巧和动作模仿两个部分,占总成绩90%;听音与舞蹈常识测试为集体笔试,占总成绩10%。复试成绩由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听音与舞蹈常识成绩按比例相加形成。
1.专业技能测试
基本条件和舞蹈剧目占总成绩55%、技能技巧和动作模仿占总成绩35%。
2.听音与舞蹈常识
听音与舞蹈常识测试占总成绩10%,考试时间约为40分钟。
五、联考平台合格线划定
联考平台根据考生复试成绩由高到低进行统一排序,按照不超过音乐类(分艺术文、艺术理)、舞蹈类(分男、女)招生计划总数的4倍分别划定音乐类(分艺术文、艺术理)和舞蹈类(分男、女)专业的合格线。
各联考高校共享合格成绩,认可符合本校招考要求的合格考生成绩。
六、其他事项
1.联考平台有关招生信息全部在相关学校招生网站向社会及时公布,平台不委托其他任何中介机构和人员承办招生事宜,请广大考生和家长关注相关学校招生网站。
2.联考成绩仅作为2019年相关高校招生及录取工作依据使用,联考平台不对其他机构或个人开具证明材料。
联考平台高校招生网站及咨询电话:
山东师范大学:www.zsb.sdnu.edu.cn ?0531-86182202
华东师范大学:zsb.ecnu.edu.cn ?021-62232212
湖南师范大学:zsb.hunnu.edu.cn ?0731-88872222
上海师范大学:ssdzsb.shnu.edu.cn ?021-64322695
西北师范大学:zsb.nwnu.edu.cn ?0931-7971922
辽宁师范大学:zsb.lnnu.edu.cn ?0411-82158993
吉林师范大学:web.jlnu.edu.cn/zsb/ ?0434-3294661
贵州师范大学:www.gznu.edu.cn ?0851-86701855
重庆师范大学:zsb.cqnu.edu.cn ?023-65911111
赣南师范大学:zs.gnnu.cn ?0797-8393638
曲阜师范大学:www.qfnuzsb.com ?0537-4458658
青岛大学:zs.qdu.edu.cn ?0532-83780001-0009
青岛科技大学:zs.qust.edu.cn ?0532-88957996
烟台大学:bkzs.ytu.edu.cn ?0535-6902653
鲁东大学:www.zs.ldu.edu.cn ?0535-6672791
附件:2019年山东师范大学等15所高校面向山东省招生音乐与舞蹈类专业联考初选上传视频格式及要求
1.录像时要求纯色背景,应从考生正面脸部特写开始,拉至全景全身。要求画面保持稳定、声像清晰,将考生全貌清晰展现,考生一律不许化妆。
2.录制时只能采用一个长镜头,不间断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步录制,期间不得转切画面,不得采用任何视频编辑手段美化处理画面,不得采用任何音频编辑手段美化编辑音频。
3.录像中只允许出现考生本人,不得出现任何其他人员;录像中不得出现任何显示考生信息的提示性文字、图案、标识、背景等,更不得出现考生姓名、生源地、所在中学等个人信息。
4.演唱(奏)、表演正式开始前,考生须报幕个人身高、性别、表演技能项及唱法或乐器、演唱(奏)曲目或表演剧目名称(例如“本人身高1.**米,性别*,表演技能项为**,乐器(唱法)为**,演唱曲目名称为**”),视频中考生一律禁止透露姓名、考生号、就读学校等与个人身份有关的信息,着装不得有特殊标记;演唱(奏)或表演结束时需起身鞠躬,示意录像结束;
5.录制完成后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后期处理,直接使用“格式工厂”软件转换(具体操作详见视频播放格式及转换说明)为统一要求的MP4文件后上传。只允许上传1个MP4格式的录像视频,大小不超过300M。
6.凡违反上述规定者,将被视为违规并取消报考资格。
视频录取演示地址:http://www.zsb.sdnu.edu.cn/article_109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