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津城建大学简介
天津城建大学是一所天津市属普通高等学校,始建于1978年,前身是天津大学建筑分校,1987年更名为天津城市建设学院,2013年更为现名。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发展城市科学,培育建设人才”的办学宗旨,践行“重德重能、善学善建”的校训,坚持“依托行业,强化特色,质量为本,追求卓越”的办学理念,立足天津、面向全国、放眼世界,服务城镇化和城市现代化建设,形成了以工、理、管为主要学科,工、理、管、经、艺、文等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学科专业体系,城建类学科特色鲜明、优势突出,已为国家培养了6万余名适任敬业的本科毕业生,毕业生就业率始终处在天津市高校前列。2007年通过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获得“优秀”成绩。2018年5月顺利完成了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
学校设有建筑学院、土木工程学院、能源与安全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环境与市政工程学院、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控制与机械工程学院、地质与测绘学院、城市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14个学院,体育部、计算中心、工程实训中心等3个教学部(中心)和1个继续教育学院,有54个本科专业,具有接受外国留学生的资格。全日制在校生17458人,其中本科生16095人,硕士研究生1093人,留学生226人。
学校拥有1个国家级特色专业,1个国家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 2个天津市专业综合改革试点专业,7个天津市品牌专业和5个天津市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8个天津市优势特色专业和12个天津市应用型专业,其中6个专业通过住房和城乡建部本科专业评估(认证)。拥有6个天津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天津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单位,1个天津市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2门天津市精品课程,3门天津市来华留学英语授课品牌课程。
学校现有教职工1272人,其中专任教师914人。教师中有“长江学者”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1人,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人,天津市“千人计划”人选19人,天津市特聘(讲座)教授1人、青年学者1人,天津市“131人才工程”第一层次人选6人,天津市宣传文化“五个一批”人才3人,天津市教学名师奖获得者11人。国家中青年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17人,获得“全国优秀教师”荣誉称号2人,双聘中国工程院院士3人。
学校有天津市一流学科1个,天津市一流(培育)学科1个,天津市特色学科群4个,天津市重点学科6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4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类别3个,工程硕士授权领域4个。拥有省部级及以上科技平台19个,承担国家重点基础研究计划(973计划)课题、国家自然基金和社科基金项目,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牵头32家企业组建了绿色建筑技术联盟和绿色建筑协同创新中心,172名教师作为科技特派员服务中小企业。
学校与来自15个国家的33所院校及机构签署谅解备忘录,与8所国外大学开展了13个联合培养项目(包括1项博士联合培养项目),其中与丹麦VIA大学合作举办的工程管理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获教育部批准,已招生五届学生。开设土木工程、工程管理两个全英文授课专业,长短期留学生累积达517名,生源国达22个。邀请国外知名大学专家学者100余人次来校开展学术交流活动。2017年,我校与波兰比亚威斯托克工业大学和克拉科夫工业大学在波兰科学和高等教育部联合签署协议,拟合作举办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天津城建大学国际工程学院。同时,我校与兄弟院校同巴基斯坦旁遮普省技术教育与职业培训部共建境外大学-旁遮普天津技术大学。
学校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和科技活动。五年来共举办300余项校园文化活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350余项,完成国家级、市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159项,在“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比赛中获省部级以上奖励692项,各种文艺比赛获奖39项。“城大众创空间”获得天津市A级优秀众创空间,1名教师入选全国创业导师库,3名教师入选天津市优秀创新创业导师人才库。
二、城市艺术学院简介
天津城建大学艺术学科创建于2000年,2003年成立艺术系,2012年成立城市艺术学院。现设有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艺术与科技4个设计学类本科专业。2016年获批“城市艺术与设计”硕士学位授权点。2017年,环境设计和产品设计2个专业获批天津市普通高等学校应用型专业建设项目。学院在校学生总数1086人。
城市艺术学院依据学校服务于城镇化和城市化的学科特色,以“城市艺术”作为学科定位,专业方向凸显学校的学科办学特色,毕业生得到社会高度认可。2016年由我校牵头,集合相关高等院校、设计研究院所等社会资源,共同发起并成立“天津市城市艺术研究会”,构建了城市艺术学科平台,致力于“美丽城市”、“美丽天津”的建设。
城市艺术学院现有4个教学系部;1个天津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12个实验室、14个艺术创作工作室、拥有15个校外实习基地等实训与实践教学单位。
三、招生专业简介
1.环境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城镇化与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的,具备理论与实践、艺术与技术、设计与创作的综合能力,能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等工作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强烈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学习设计学领域的基础理论,树立先进的城市艺术科学的设计理念,学习城市艺术理论、建筑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创意所需的理论和技术。使学生具有进行环境艺术设计、技术应用和初步进行专业理论研究的能力。
主要课程:人体工程学、城市艺术概论、建筑概论、室内设计基础、景观设计原理、建筑装饰材料、室内设计、景观设计、造型设计基础、近现代设计史、设计与心理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专业认识实习、写生与采风、木工实习、模型制作、施工图实习、毕业设计考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
专业方向:1.室内设计 2.景观设计
就业方向:在企事业单位、设计单位、科研单位等部门从事室内设计、景观设计、辅助建筑、规划园林设计及相关专业等方面的工作。
科类:文理兼收
基本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2.产品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城镇化与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具备理论与实践、艺术与技术、设计与创作的综合能力,能从事产品设计等工作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强烈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学习设计学领域的基础理论,树立先进的工业设计理念,学习城市艺术理论、产品设计及创意所需的理论和技术,使学生具有进行产品设计、会展设计技术应用和初步进行专业理论研究的能力。
主要课程:人机工程学、城市艺术概论、近现代设计史、设计与心理学、家具设计、城市公共设施设计、厨房产品设计、城市交通工具设计、产品市场营销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专业认识实习、写生与采风、木工实习、模型制作、金工实习、毕业设计考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
专业侧重:人居产品设计、景观环境产品设计、会展设计
就业方向:在企事业单位、设计单位、科研单位等部门从事工业产品设计、会展设计及相关专业等方面的工作。
科类:文理兼收
基本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3.视觉传达设计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城镇化与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具备理论与实践、艺术与技术、设计与创作等方面的综合能力,能从事视觉传达设计等工作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强烈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学习设计学领域的基础理论,树立先进的城市艺术科学的设计理念,学习城市艺术理论、视觉传达专业方向的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使学生具有进行视觉传达设计、房地产营销策划的技术应用和初步进行专业理论研究的能力。
主要课程:城市艺术概论、城市识别设计、城市导视设计、印刷设计、营销策划、广告设计、展示设计、城市动漫设计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专业认识实习、写生与采风、印刷工艺实习、包装技术实习、城市动漫实习、展示实习、毕业设计考察、毕业实习等。
专业侧重:城市识别与导识系统设计、房地产营销视传设计、城市虚拟现实设计
就业方向:在企事业单位、设计单位、科研单位等部门从事视觉传达设计、广告策划与营销、动漫设计及相关专业等方面的工作。
科类:文理兼收
基本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4.艺术与科技专业
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我国城镇化与城市现代化建设需要,具备理论与实践、艺术与技术、设计与策划的综合能力,能从事公共艺术与创意产业方面的设计与策划等工作的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具有强烈责任意识和创新意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培养要求:学习设计学领域的基础理论,树立先进的城市艺术科学的设计理念,学习城市艺术理论、公共艺术及创意产业策划所需的专业理论和技术,使学生具有进行公共艺术设计、创意产业策划设计方面的技术应用和初步进行专业理论研究的能力。
主要课程:城市艺术概论、建筑概论、造型设计基础、近现代设计史、公共艺术设计、交互设计、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创意产业策划、设计与心理学、市场营销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包括专业认识实习、写生与采风、设计材料与工艺实习、木工实习、交互设计实习、模型制作、专业调查、毕业设计考察、毕业实习、毕业设计等。
专业侧重:公共艺术、创意产业策划及设计
就业方向:在企事业单位、设计单位、科研单位等部门从事公共艺术、创意产业策划及设计等相关方面的工作。
科类:文理兼收
基本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艺术学学士
四、招生计划
为给予学生更多的专业选择机会,我校艺术类实行大类(设计学类)招生。一年后按照学习成绩和学生志愿,根据招生计划进行专业分流。具体计划如下:
1.学校整体招生计划
专业类别 | 招生计划(人) | 包含专业 | 专业计划(人) |
设计学类 | 300 | 环境设计 | 150 |
产品设计 | 50 | ||
视觉传达设计 | 50 | ||
艺术与科技 | 50 |
2.分省招生计划(最终实际计划数以各省公布为准)
省市 | 天津 | 河北 | 山西 | 辽宁 | 黑龙江 | 江苏 | 浙江 | 安徽 |
招生计划(人) | 50 | 25 | 10 | 10 | 10 | 20 | 10 | 30 |
省市 | 江西 | 山东 | 河南 | 湖北 | 重庆 | 四川 | 云南 | 甘肃 |
招生计划(人) | 10 | 10 | 20 | 20 | 10 | 10 | 10 | 10 |
五、志愿填报
艺术类考生填报高考志愿与其他类考生同期进行,具体填报批次请参照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安排。填报我校艺术类的考生,需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生源地为我校投放艺术类招生计划省市;
2、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体检标准依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3、我校承认并使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以下简称省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省统考且成绩合格;
4、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投档分数线及以上;
注意:我校外语课程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填报。
六、录取原则
1、省级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报考资格,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投档分数线及以上。
2、根据分省招生计划,我校按考生的“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相同时优先录取省级专业统考成绩较高的考生。在平行志愿投档省份,综合成绩计算方法以考生所在地教育招生主管机构设定投档原则为准;在顺序志愿投档省份,按我校综合成绩计算方法:综合成绩 = 高考文化课成绩 + 省专业统考成绩。
按照规定,学校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院录取审批单后,寄发录取通知书。新生按照我校录取通知书要求报到入学。
七、学费标准及奖助学金
1、我校严格执行国家和天津市有关收费政策。根据天津市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 艺术类专业学费:12000元/年、生。收费标准详见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公布的招生计划表和我校下发的新生报到须知。如天津市物价局对本年度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学费将按新标准执行。
2、为了使学生安心学业,解除后顾之忧,经过学校多年的不懈努力和社会上爱心企业、个人的援助,基本上形成了“奖、贷、助、勤、减、免、补”立体的资助体系。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天津市人民政府奖学金、帮困助学金等。学校资助项目包括:低保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等。
八、入学复查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对新生进行材料复核和专业复测,经查实属替考、违规录取、冒名顶替者,一律取消该生录取资格,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
九、联系方式
学校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路26号 邮编:300384
联系电话:(022)23771790
招生网址:http://recruit.tcu.edu.cn/
E-mail:zhb@tc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