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资格
1、攻读学士学位者
A、具有艺术专科大学(二~三年制)毕业学历,可编入相应学科三年级专业学习。
B、具有高中或高中以上学历,有一定的美术基础者。
2、攻读硕士学位者
具有美术或设计专业学士学位者。
3、进修者
具有一定的美术基础,学历不限。
二、入学手续
凡符合申请资格者,须提供以下资料:
2、高中或大学的毕业证明和成绩单。
3、学校或在职部门推荐信1份。
4、教授或专家的推荐信1份,攻读硕士学位者,须提供两名教授的推荐信各1份。
5、《汉语水平考试》(HSK)证书、成绩单(本科4级、攻读硕士学位者6级)复印件各1份。
6、护照复印件1份
7、个人正面1寸免冠照片8张。
8、个人美术作品照片(正片、负片)或印刷品6张。
9、交付报名费、考务费700元(人民币)。
三、录取
学生报名后由我院统一审核申请材料、安排专业考试,合格后即为报名者办理邮寄《入学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JW202表)。
四、来华留学签证及在华居留手续
1、被录取者须持本人护照,凭《入学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到中华人民共和国驻所在国大使馆办理来华留学(X)签证。
2、留学生报道注册按学院规定缴纳费用后,须于30日之内持本人护照、《入学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等到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来华居留许可手续。
五、学费标准(人民币)
1、硕士研究生每学年30400元。
2、本科生每学年28000元。
3、进修生每学年24000元。
4、短期进修生每月6400元。
5、与我院建立友好校际关系的国外院校的毕业生来我院学习者,学费减免15%。
六、医疗保险
每学年800元。
其它费用
1、留学生公寓住宿一人一室(有独立卫生间、电视、电话、网络插口)每人每天50元。
2、伙食费自理,可办理留学生电子餐卡。
3、绘画材料费、教学计划外的外出旅游考察费、交通费等自理。
七、报名及开学日期
报名日期:每年3月1日至5月30日
开学报到日期:每年9月1日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中国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19号
鲁迅美术学院国际艺术教育交流中心
邮 编:110004
电 话:+86-24-23930106,15140077023
传 真:+86-24-23939750
E-mail:lumeiwb@163.com 225050725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