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先进青年的群团组织,是广大青年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学校,是中国共产党的助手和后备军。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白城师范学院
办学类型:公办普通高等学校
层次:本科
第四条 学校地址:
经开校区:吉林省白城市吉林白城经济开发区保平街道阳光社区中兴西大路57号。
新立校区(白城师范学院分院):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新立街道长富社区白平公路50-34号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白城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高职)毕业生由白城师范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第四章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
第七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高校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勤工助学和“绿色通道”等内容。
第八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校内资助政策主要内容
学校设立校长奖学金,奖励标准为4000元/年;专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一等奖1200元/年、二等奖800元/年、三等奖400元/年;超越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元/年。设立多项社会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000元/年-2000元/年。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资助标准为400元/月。
实施“添翼工程”,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打造“物质保障、能力提升、精神激励”三位一体扶贫助学育人新平台,改善家庭经济状况对学生成长发展所造成的局限性,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助力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第九条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认定及相关程序
入学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机构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入学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出申请,高校学生资助部门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相应措施给予资助。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十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英语、商务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软件工程专业部分主干课程用英语授课,其他语种考生请慎重报考。其余各专业不限语种。
第十一条 专业培养对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土木工程专业、道路桥梁与渡河工程专业、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由于专业工作性质不适宜女生报考。
第十二条 专业培养对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录取规则
(一)投档比例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学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若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规定,按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二)录取原则
按照“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专业录取时遵守投档分由高到低和专业顺序由先至后的原则。
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为准,第一专业志愿名额录满,在二、三专业志愿安排,以此类推。所报专业录取额满,服从专业调剂且符合空缺专业录取条件者可调剂到未录满专业,服从调剂但不符合空缺专业录取条件或不服从调剂者均作退档处理。
优先级别:考生等效分数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文科类以语文、外语、文综、数学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理科类以数学、外语、理综、语文为顺序,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体育类专业:
体育教育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7.5+专业课成绩总分
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类专业
我校艺术类专业采用考生所在省份对应专业的统考(联考)合格成绩进行录取。
美术学、环境设计、环境设计(中外合作办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成绩统考(联考)合格投档进我校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6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
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音乐表演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成绩统考(联考)合格投档进我校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50%+专业课成绩总分*100%
若综合成绩相同,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且专业课成绩统考(联考)合格投档进我校的考生中
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文化课成绩相同,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三)专业调剂
投档进我校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投档成绩从高到低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满额为止;对已投档考生,不符合我校录取条件且不服从调剂的,给予退档处理。
(四)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机构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四条 其他说明
(一)招收本科少数民族预科班,预科阶段,学生在吉林省教育学院少数民族预科班培训基地就读。
(二)新生入学后,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入学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学生,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五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bcsfxy.com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城市中兴西大路57号
联系电话:0436-3555068
联系人: 李老师
第十六条 此章程由学校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