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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整理:中国美术高考网   |  来源:   |  作者:  |  发布时间:2013-09-17 14:4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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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培养方向
年度招生
计划
学费
(元/年)
专业咨询电话
050412
表演
戏剧影视表演、节目主持人、艺术教育
110
23000
0756-6126616
050423
影视学
影视文学与评论、影视编导、影视摄制
110
0756-6126925
050408
艺术设计
动态影像设计、广告媒体设计、桌面印刷与出版物设计、互动媒体设计、环境艺术设计
240
0756-6126121

  二、报名
  
  报名流程:网上报名(点击进入报名系统)——现场验证——现场缴费——领取准考证
  备注:
  1、网上报名:专业考试报名采用网上申请的形式。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登录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bnuep.com),按要求进行网上报名。报名信息填写完成后,用A4纸打印该专业报名表,该表将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报到的必要凭据。网报截止时间:2010年1月31日(1月31日24时关闭报名系统)。
  2、验证资料:网上报名表、身份证(或户口本、护照)原件及复印件、考生户籍所在省份招生办公室核发的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
  3、考试费用:100元/每试(表演、影视学);200元(艺术设计)
  
  三、专业考试
  
  1、专业考试要求:见学校招生信息网http://zsb.bnuep.com
  
  说明:专业考试要求如有调整,我们将及时在学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
  
  2、考试时间和地点
  

专业名称
考点城市
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表演
影视学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英东楼大厅
2月20-21日
2月22-26日
济南
济南商贸学校(济南历山路10号)
2月26-27日
2月28-3月2日
沈阳
辽宁大学
3月1-2日
3月3-5日
珠海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励耘楼A310
3月2-5日
3月6-7日
艺术设计
珠海
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
国际传媒设计学院
2月25-26日
2月27日
南昌
南昌十八中
2月24-25日
2月26日
济南
济南商贸学校(济南历山路10号)
2月26-27日
2月28日
北京
北京电气工程学校
3月2-3日
3月4日

  3、考试内容及分值
  

专业名称及总分
试别及分值
内容及要求
表演
(总分300分)
初试(100分)(面试)
1、语言表达(自我介绍)。
2、朗诵(自选、自编一段讲演词或自选散文、诗歌、寓言、小说片段等,时间限在2分钟内)。
3、音乐潜能、舞蹈潜能测试。
复试(100分)(面试)
1、指定稿件朗读
2、表演(命题集体表演)。
3、声乐(民族、通俗、美声均可)或形体(自编舞蹈、武术、体操均可)
(以上任选其一)
三试(100分)
(笔试+面试)
1、笔试(50分)
文艺常识:以填空、简答、连线等形式回答 “文艺常识”方面的有关问题。
命题作文(800字以上)
2、面试,以下任选其一:(50分)
1)命题双人或多人小品表演(主考教师出题)。
2)指定主题讨论(双人或多人)。
3)声乐作品演唱、视唱或自备舞蹈节目、听音乐即兴表演舞蹈,或器乐演奏(不得与复试重复)。
影视学
(总分300分)
初试(100分)(面试)
自我介绍及才艺展示。
复试(100分)(面试)
1、构思阐述及情景再现。考生依据实物展示、看图领悟、成语连接等,进行现场描述和表演,要突出故事性、观赏性和表演性。
2、新闻评述口试
三试(100分)(笔试)
1、   文艺常识:以填空、简答等形式回答 “文艺常识”方面的有关问题。
2、   影片评析:现场观摩影片并撰写影评, 1500字。
艺术设计
(总分200分)
1、素描(100分)。
2、视觉创意表达(100分)。

  四、录取原则
  
  1、文化考试成绩要求:须达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文化成绩录取控制线以上。
  2、影视学、表演采用“专业考试成绩”与“文化考试成绩”加权计算“综合成绩”的方式择优录取。
  ●表演专业按照专业考试成绩(按750分进行折算)占70%、文化考试成绩占30%计算“综合成绩”,具体算法是“综合成绩”=“专业考试成绩”(按750分进行折算)×70%+“文化考试成绩”×30%。
  ●在专业考试要求联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联考成绩。
  ●在专业考试要求校考或联考合格基础上加试校考的省份,考生的“专业考试成绩”采用校考成绩。
  ●若出现考生“综合成绩”相同的情况,以其“专业考试成绩”为准,择优录取。
  3、艺术设计按专业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在采用省联考成绩的省份,按照省联考成绩择优录取。
  ●在采用校考成绩的省份,按照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在省联考合格基础上加试校考的省份,按照校考成绩择优录取。
  4、健康标准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
  
  五、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1、毕业证书:修满本校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学分且成绩合格者,颁发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毕业证书,毕业证书以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名称具印。
  2、学位证书:符合《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学士学位授予条例》规定者,可申请获得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
  
  六、其它
  
  1、录取结果将及时在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招生信息网上公布,考生可上网查询。
  2、已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3、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情况予以不同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以弄虚作假手段取得入学资格者,均取消其入学资格。
  4、学校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设立奖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项目等助学措施。
  
  学校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唐家湾金凤路(邮编:519085)
  联系电话:0756-6126773,6126787传真:0756-6126780
  学校网址:www.bnuep.com邮箱:zhzsb@bnue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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