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简介
长春工程学院是一所以工科为主,工、管、文、理多学科相互支撑、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全日制普通本科大学。学校原隶属于中央部门,现隶属于吉林省人民政府,是经中国人民解放军总政治部和教育部批准的、具有国防生招生资格的全国百所大学之一。
学校地处北国春城——长春市,位于景色宜人的南湖之滨。学校现有湖东、湖西二个校区,占地总面积52.50万平方米;各类校舍总建筑面积47.94万平方米;运动场地总面积10.37万平方米;固定资产总值6亿多元,其中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5亿元;图书馆馆藏印刷型图书140余万册;校园网覆盖全校;建有计算机基础训练中心、工程训练中心、先进制造技术实践教学基地、电力系统仿真实践教学基地、土木工程施工工艺实践教学基地、岩土工程与钻探实践教学基地、电厂仿真实践教学基地、服装工艺实践教学基地、现代商务模拟实践教学基地和管理工程实践教学基地等10个校内实习实训基地,建有128个校外实习基地,其中相对稳定的基地84个。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14000余人,其中本科生12000余人,专科(高职)生1000余人;另有非全日制成人教育学生1500余人。学校现有教职工1581名,专任教师780名,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376人(其中教授82人),具有硕士、博士学位的教师474人;6人被遴选为吉林省省级主讲教授、教学名师和中青年骨干教师,2个教学团队被评为吉林省优秀教学团队;13人获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16人曾获得过国务院特殊津贴;30人被中国科学院、吉林大学等单位聘为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
学校设有机电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能源动力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学院、水利与环境工程学院、勘查与测绘工程学院、建筑与设计学院、管理学院、理学院、外语学院、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人文社科部、体育教学部、计算机基础教学中心、工程训练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和国防教育学院等17个教学单位。学校设有土木工程、水利水电工程、资源勘查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程管理、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等33个本科专业和9个专科(含高职)专业。
学校毕业生普遍受到社会的广泛欢迎和好评,就业率一直保持在90%以上。学校两次被吉林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评为“就业先进工作单位”。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先后与德国奥尔登堡应用科学大学、俄罗斯南部国立技术大学、韩国莲庵工业大学、英国佩思利大学、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大学等国外高等院校建立了校际联系和学术交流关系,互派专家、学者、留学人员进行学术交流,开展科研合作。学校设有中青年教师出国进修专项经费,选派中青年教师出国进修。
近三年来,学生在“全球华人大学生平面设计大赛”、“第一汽车奖第二届中国汽车设计大赛”、“第三届全国大学生广告艺术大赛”、“2007/08年‘天然杯’国际T恤设计大赛”、“全国设计师暨9th全国大学生视觉创意设计大赛”等活动中,共获得50余项国家级、省、市级奖。
学校在59年的发展历程中,通过多种办学形式,累计向国家输送了深受社会欢迎的近9万余名毕业生,他们中绝大多数已成为生产、科研、管理、经营等方面的骨干或专家,他们的足迹遍布祖国各地和十余个国家。
(2)建筑与设计学院简介
建筑与设计学院现设有建筑学、服装设计与工程、艺术设计等四个本科专业。学院各专业具有良好的教学设施及办学条件。设有建筑学、环境艺术、公共艺术、服装设计等五个教研室;有计算机辅助设计室、模型制作室、雕塑设计室、服装工艺实践教学基地、美术画室、资料室、期刊室等;同时,建立了一批稳定的校外实习基地,为学生提供了良好的校内外实习环境。
建筑与设计学院现有在校学生890人,教职工69人,其中教授3人、副教授19人、讲师25人。全院教师注重教学研究和科研实践,是一支既有理论研究又有工程实践的年轻教师队伍。
近几年来,教师不断钻研业务,努力提高学术水平。在校内外公开发表学术论文100余篇,公开出版专业教材和书籍30余部,多项教科研成果获得学校和省级奖项。在完成课堂教学任务的同时,注重参加工程实践,多位教师在国际、国家、省内获得设计竞赛奖项。在专业教师的指导下,我院学生在全国各种专业大赛中多次获奖。
近年来,学院不断加强对外交流,与德国奥尔登堡科技应用大学建立合作关系的前提下,先后选派了优秀的学生到德国进行学习。
建筑与设计学院毕业生累计近5000人,他们奋战在全国各地的建筑设计、产品设计、服装及艺术设计等重要工作岗位上,担负着建筑设计、建筑装潢、服装设计、工业设计等不同的工作任务。毕业生普遍具有上手快、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的特点,受到用人单位的好评。
二、专业介绍(学费均为5900元/年)
1、服装设计与工程(本科学制四年)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服装设计、服装结构设计、服装工艺及服装经营管理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能够在服装生产和销售企业、服装研究单位、服装行业及新闻出版等部门工作,具有服装产品开发、市场营销、经营管理、服装理论研究及宣传评论研究等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服装设计、服装色彩、服装材料学、服装结构、服装市场营销、服装史、美学、化妆、表演等。
就业方向:主要面向企事业单位(含外企)、服装公司以及高(中)等院校工作。
2、艺术设计(本科学制四年)
根据市场需求情况,艺术设计专业分为三个专业方向:工业产品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公共艺术设计。
(1)工业产品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从事工业产品造型设计、CI设计、广告设计、室内外环境设计及展示设计,产品开发和市场营销工作,并获得工业设计师基本素质和实际设计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产品设计、设计程序与方法、计算机辅助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现代设计表现技法、设计基础、产品材料与工艺、人机工程学等。
就业方向:主要面向轻工企业、专业设计部门、科研院所、广告公司及高(中)等院校工作。
(2)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培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掌握艺术设计基础理论、室内设计的程序和方法、建筑装饰构造及施工方法等专业理论和相关知识,具备综合分析、判断及表达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素描、色彩、平面构成、室内设计、建筑设计、建筑装饰构造、景观设计等。
就业方向:主要面向企事业等单位从事环境总体规划设计、室内设计、环境景观设计等相关方面的艺术创作。
(3)公共艺术设计方向
培养目标:本专业方向培养具有良好的综合素质、较强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掌握艺术设计基础理论、公共艺术设计的程序与方法、雕塑创作与景观设计等专业理论和相关知识,具备综合分析、判断及表达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人才。
主要课程:景观设计、环境雕塑、公共设施设计、人体雕塑、室内设计、陶艺、壁画等。
就业方向:主要面向企事业等单位从事公共景观设计、环境雕塑设计、雕塑创作及相关艺术设计等方面的工作。
三、专业考试科目及招生人数
1、考试科目:素描和色彩(单科测试时间为3小时,各科分值为100分)。
2、招生人数:艺术设计100人、服装设计与工程50人。各省的招生计划在全部考试结束后,根据报名情况确定。
四、报名办法
1、招生科类:文理科兼招。
2、学校国标代码:11437。
3、收费标准:200元/人。
4、吉林省考生采用本省统考成绩,我校不再单独组织测试。
5、其他省份的考生,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一份(临时身份证、户口及其他证明材料均无效)、近期1寸彩色照片两张并出示所在省签发的2010年“艺术专业考试资格证”(通知书或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到我校指定地点报名。不接受函报、代报。我校各省的考点均不接受考生跨省报名。
6、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按专业方向填报。
五、2010年成绩查询及合格证发放办法
1、查询时间:2010年4月1日起
2、查询方式:
电话:0431-85717025
网址:zsb.ccit.edu.cn
3、合格证发放办法:成绩合格者由我校寄发《长春工程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成绩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
六、报考条件
1、符合2010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报考条件者。
2、吉林省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考并取得《吉林省2010年高考美术类省统考合格证》,可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报考我校。
3、其他省份的考生,在所在省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后,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并取得我校签发的《长春工程学院2010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按所在省的规定,可在高考填报志愿时报考我校。
七、录取原则
1、对持有我校艺术类专业加试合格证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加试总成绩、素描和色彩单科成绩分别达到所在省艺术类录取控制线和我校规定的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数{(专业加试成绩×60%)+(高考文化课成绩×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综合分相同,优先录取素描成绩高的考生。专业级差按我校普通类专业规定执行。
2、录取时文化课单科成绩均不设最低控制线,考生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3、如果考生所在省在我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外有特殊要求,我校按其规定实施。
八、违纪或作弊考生处理办法
1、如果考生在专业加试中违纪或作弊,我校负责通知考生所在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教育部要求,由所在省取消该考生2010年所有院校的艺术类专业报考资格,并将违规事实计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
2、新生入学后,我校将按照国家和吉林省的规定,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如发现有冒名顶替、考试作弊或复试成绩明显低于本次考试成绩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并通知考生所在省、市、县(区)招生管理部门。
九、2008年、2009年各省录取情况
序号 | 省份 | 2009年录取情况 | 2008年录取情况 | |||||
录取人数 | 综合分最低分 | 录取人数 | 综合分最低分 | |||||
理科 | 文科 | 理科 | 文科 | |||||
1 | 吉林 | 3 | 303.4 | 317 | 3 | 301.72 | 306.32 | |
2 | 辽宁 | 11 | 223.2 | 207.6 | 15 | 188.2 | 217.45 | |
3 | 黑龙江 | 19 | 242.398 | 223.802 | 18 | 214.6 | 235 | |
4 | 江苏 | 13 | 198.598 | 11 | 197.8 | |||
5 | 安徽 | 19 | 未招生 | 224.002 | 31 | 256.8 | 244.8 | |
6 | 山东 | 30 | 241.6 | 235.2 | 26 | 243.8 | 231.2 | |
7 | 河北 | 28 | 241.998 | 238.002 | 20 | 未招生 | 228.4 | |
8 | 湖南 | 15 | 221.202 | 237.202 | 17 | 234.6 | 266.2 |
十、招生省份及考试时间、地点
序号 | 省份 | 报名和考试地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1 | 江苏 | 扫码关注美考官微,获取各省统考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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