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艺术设计专业,设室内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动画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1.室内设计方向
●业务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艺术设计、教学、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备较强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室内设计、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有较强综合素质的艺术设计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设计概论、素描、色彩、构成、模型设计与制作、视觉传达设计、软件应用、室内设计原理、室内设计、展示设计、灯具设计等。
●就业主要去向:可在学校、设计院、建筑公司、园林公司、装饰公司等教育、研究、设计、生产、科研单位和管理单位从事室内设计的相关研究、教学、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2.环境艺术设计方向
●业务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艺术设计、教学、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备较强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环境艺术设计、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有较强综合素质的艺术设计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设计概论、素描、色彩、构成、模型设计与制作、视觉传达设计、软件应用、建筑设计基础、景观设计、装饰雕塑、风景园林设计原理等。
●就业主要去向:可在学校、设计院、建筑公司、园林公司、装饰公司等教育、研究、设计、生产、科研单位和管理单位从事环境艺术设计的相关研究、教学、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3.动画设计方向
●业务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艺术设计、教学、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备较强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动画设计、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有较强综合素质的艺术设计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设计概论、素描、色彩、构成、视觉传达设计、软件应用、传统动画原理、角色设计、场景设计、广告设计、视听语言、表演、脚本创作、影视场景建模、三维角色动画、影视材质特效等。
●就业主要去向:可在动画制作公司,影视公司,网络游戏公司,电视台,大型企业、事业等教育、研究、设计、生产、科研单位和管理单位,从事影视动画的设计与制作的相关研究、教学、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4.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业务培养目标:培养具有艺术设计、教学、研究等方面的知识和能力,具备较强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能在艺术设计、教育、研究、生产和管理单位从事平面、广告等视觉传达设计、教学、管理等方面工作,有较强综合素质的艺术设计专门人才。
●主要课程:艺术概论、设计概论、素描、色彩、构成、文字设计、软件应用、版式设计、摄影、设计思维与表达、市场营销与策划、图形创意、广告设计、包装设计、CIS设计、书籍设计、插画设计等。
●就业主要去向:可在广告公司、文化传媒企业、出版社、影视公司,电视台,大型企业、事业等教育、研究、设计、生产、科研单位和管理单位,从事视觉传达设计与制作的相关研究、教学、生产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二)音乐学专业
●业务培养目标:培养具备系统的音乐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音乐表演或音乐制作基本能力,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以及良好的文化素养,能够从事与音乐相关的演艺、教学、研究、编辑、传播、文化产业、艺术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应用型高级人才。
●主要课程:声乐、舞蹈、钢琴、基本乐理、视唱练耳、中外音乐史与作品欣赏、音乐美学、艺术概论、和声学、数码音乐创作与编配等。
●就业主要去向:可到文艺团体、学校、文化机关、企事业单位以及广播影视、出版等行业单位从事与音乐相关的演艺、教学、编辑、传播、文化产业、艺术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2010年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 科类 | 层次 | 学制 | 收费标准 (元/学年) | 招生省份及计划 | |
艺术设计 | 文理兼招 | 本科 | 4 | 7000 | 面向湖南、山西、福建、江西招生110人,使用校考成绩;面向广西、河北、山东、安徽、浙江、四川、江苏招生50人,使用各省(区)艺术联考成绩。 | |
音乐学 | 文理兼招 | 本科 | 4 | 7000 | 面向广西、湖南、湖北招生30人 | |
备注:招生计划以各省计划部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的报考条件、身体条件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相关规定、具有一定的艺术素质和基础并通过本省的艺术联考合格者均可报考;
2.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和本省艺术类专业考试报考证按照各考点规定的报名程序报名参加我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广西、河北、山东、安徽、浙江、四川、江苏考生参加本省(区)艺术联考)。
五、考试
(一)专业考试
1.美术类专业考试科目:
①素描:人物头像默写,采用八开素描纸,满分为100分;
②色彩:静物默写,采用八开水粉纸,满分为100分。
2.音乐类专业考试科目:
专业考试满分100分。其中:
①听音模唱、节奏模仿,占10分;
②五线谱、简谱视唱,占20分
③专业主科测试,占70分。测试内容:演唱或(钢琴)演奏或舞蹈。测试要求:考生任选其中一项作为专业主科测试项目,自备伴奏或乐器(钢琴由考点提供),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独唱歌曲一首,或者钢琴独奏一首,或舞蹈表演(基本功展示和三分钟剧目展示)。
3.各省专业考试设点一览表
专业 | 省份 | 考 点 | 报名时间 | 美术考试时间 |
艺术设计 | 福建 |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 | 2010.02.03—04 | 2010.02.05 |
山西 | 太原师范学院 | 2010.02.04—05 | 2010.02.07 | |
湖南 | 湖南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2010.02.25—26 | 2010.02.27 | |
江西 | 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 | 2010.03.04—05 | 2010.03.06 | |
广西、河北、山东、安徽、浙江、四川、江苏考生参加本省(区)艺术联考 | ||||
音乐学 | 湖北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2010.01.17—18 | 2010.01.20—21 |
湖南 |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 2010.02.24—25 | 2010.02.26 | |
广西考生参加广西艺术联考 |
(二)文化考试:考生凭本院发给的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在户口所在地报名,文化考试一律参加普通高等学校全国统一考试。
六、志愿填报
按各省有关要求填报。
七、录取原则
艺术设计专业: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学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按专业分70%和文化分30%的合计总分为综合成绩,以综合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学专业:在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区)规定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学校根据考生报考志愿,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以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八、联系方法
地址:广西柳州市东环大道268号 广西工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
邮编:545006
咨询电话:0772—2686186、2687735
E-mail:gxgzsjyb@sina.com 网址:http://www.gxut.edu.cn